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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jīng)營杠桿反映銷售量與息稅前利潤之間的關系,衡量銷售量變動對息稅前利潤的影響。
1、息稅前利潤與盈虧平衡分析
息稅前利潤EBIT=銷售量Q(單價P-單位變動成本V)-固定成本F
=銷售量Q×單位邊際貢獻-固定成本F
=邊際貢獻總額-固定成本
當息稅前利潤=0時,
超過盈虧平衡點以上的額外銷售量,使利潤增加;銷售量跌到盈虧平衡點以下時,虧損將增加。
2、經(jīng)營杠桿系數(shù)
經(jīng)營杠桿的大小一般用經(jīng)營杠桿系數(shù)表示,它是息稅前利潤變動率與銷售量變動率之比。
式中:DOL—經(jīng)營杠桿系數(shù);
ΔEBIT—息前稅前利潤變動額;
EBIT—變動前息前稅前利潤;
ΔQ—銷售變動量;
Q—變動前銷售量。
為了便于應用,當產(chǎn)品單位變動成本、固定成本、產(chǎn)品單價不變時:
S—銷售額;
VC—變動成本總額
EBIT0=(P-V)×Q0-F (1)
EBIT1=(P-V)×Q1-F (2)
(2)-(1)
ΔEBIT=(P-V)×(Q1 -Q0)= (P-V)×ΔQ
ΔEBIT/ EBIT0=[(P-V)*ΔQ]/[(P-V)×Q0-F]
代入經(jīng)營杠桿系數(shù)的公式,可得
經(jīng)營杠桿系數(shù)的簡化公式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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