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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核銷股權的賬務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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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次轉銷法:合并方確認吸收合并同時轉銷對被合并方的投資:按接收被合并方資產(chǎn)、負債的賬面價值,借記有關資產(chǎn)科目(含明細科目,下同),貸記有關負債和資產(chǎn)備抵科目(含明細科目,下同),按作為合并對價的付出資產(chǎn)的賬面價值,貸記有關資產(chǎn)科目,按付出資產(chǎn)應交稅費,貸記“應交稅費”等科目,按作為合并對價的增加股份的面值總額(或應計入實收資本的金額,下同),貸記“股本”(或“實收資本”,下同)科目,按合并前合并方對被合并方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貸(或借)記“長期股權投資”(成本法)或“長期股權投資——成本、損益調整、其他權益變動”(權益法)、“長期股權投資減值準備”等科目,按其差額,貸記“資本公積”科目;如為借方差額,則依次借記“資本公積 (股本溢價或資本溢價)”(以下統(tǒng)稱股本溢價) “盈余公積”、“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科目[“資本公積(股本溢價)”、“盈余公積”科目均以其賬面余額借記至0為限,不足部分全部計入“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科目。如此處理以下統(tǒng)一稱為“依次借記……”].
同一控制下企業(yè)合并,對于合并方原記錄在“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科目的“其他權益變動”中涉及被合并方的賬面余額,應視為處置對被合并方的股權投資予以轉出,借記或貸記“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科目,貸記或借記“投資收益”科目。
同一控制下為合并而發(fā)生的審計、評估等直接費用,應計入當期損益(管理費用),而發(fā)行股票支付的手續(xù)費、傭金等費用,則按規(guī)定從資本公積(股本溢價)或留存收益中列支,下同。
2.分別處理法:(1)第一步,確認吸收合并:按合并方接收被合并方全部資產(chǎn)、負債的賬面價值,借記有關資產(chǎn)科目,貸記有關負債和資產(chǎn)備抵科目,按作為合并對價付出資產(chǎn)的賬面價值,貸記有關資產(chǎn)科目,按照付出資產(chǎn)應交稅費,貸記“應交稅費”科目,按照作為合并對價發(fā)行股票的面值總額(或應計入實收資本的金額)貸記“股本”等科目,按其差額,貸記“資本公積”科目;如為借方差額,則依次借記“資本公積(股本溢價)”、“盈余公積”、“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科目;(2)第二步,轉銷原對被合并方的股權投資:按對被合并方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依次借記“資本公積(股本溢價)”、“盈余公積”、“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科目,貸記“長期股權投資”科目(成本法),或貸(或借)記“長期股權投資—成本、損益調整、其他權益變動”科目(權益法)。
對于原記錄在“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科目的涉及被合并方其他權益變動金額,也應同時轉入“投資收益”科目。
?。ǘ┓峭豢刂葡碌奈蘸喜?.一次轉銷法:非同一控制下的企業(yè)合并,合并方稱為購買方,被合并方稱為被購買方,購買方確認吸收合并同時轉銷對被購買方的投資:按接收被購買方資產(chǎn)、負債的公允價值,借記有關資產(chǎn)科目,貸記有關負債科目,按支付合并費用和作為合并對價支付資產(chǎn)的賬面價值,貸記“銀行存款”、“庫存商品”等科目,按付出資產(chǎn)應交稅費,貸記“應交稅費”科目,按作為合并對價付出的資產(chǎn)公允價值與其賬面價值和應交稅費的差額,貸記或借記營業(yè)外收支科目,按作為合并對價的增加股份面值總額,貸記“股本”科目,按作為合并對價增加股份的公允價值與其面值總額的差額,貸記“資本公積(股本溢價)”科目,按合并前購買方對被購買方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貸記 “長期股權投資”等科目,按其差額,借記“商譽”科目或貸記“營業(yè)外收入”科目。
對于購買方原記錄在“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科目的“其他權益變動”中涉及被購買方的賬面余額,亦應轉出計入“投資收益”科目。
2.分別處理法:(1)第一步,確認吸收合并:將“一次轉銷法”中的“貸記‘資本公積——股本溢價’科目”以前各科目及發(fā)生額確認原則全部錄下,爾后“按其差額,借記‘商譽’科目或貸記‘營業(yè)外收入’科目”;(2)第二步,轉銷相關股權:如果確認合并時已確認商譽,則按應轉銷對被購買方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再次借記“商譽”科目;如果確認合并時確認為“營業(yè)外收入”,則以其與應轉銷股權投資賬面價值比較,應核銷股權賬面價值高于已確認收入,則先沖減已確認收入,再按差額確認商譽;如果應核銷股權賬面價值低于已確認收入,則按應核銷股權賬面價值沖減已確認的營業(yè)外收入,同時應轉銷股權的賬面價值,貸記“長期股權投資”科目。
如果被合并方有兩個以上且其中有被合并方對另一個被合并方持有股權投資甚至相互持股,合并方接收的資產(chǎn)就有被合并方移交來的對其他被合并方的股權投資。這樣的股權投資應比照合并方對被合并方的股權投資轉銷。
股權、股份相互抵銷的賬務處理
(一)同一控制下的吸收合并
如果吸收合并前被合并方與合并方相互持股,合并方接收被合并方的資產(chǎn)、負債時,被合并方會將合并前對合并方的股權投資作為其資產(chǎn)的一部分移交給合并方,這樣合并方在進行吸收合并的賬務處理時,應將作為資產(chǎn)接收的被合并方對自己的股權投資和自己原記錄的相應股本進行抵銷。合并方轉銷股份,應定性為企業(yè)減資(減少注冊資本)。減資,還應當按照《公司法》的規(guī)定履行相應法律程序。
1.一次轉銷法:確認吸收合并同時抵銷相關股權、股份:按接收資產(chǎn)、負債的賬面價值(含合并前被合并方對合并方的股權投資,下同),借記有關資產(chǎn)科目,貸記有關負債和資產(chǎn)備抵科目,按作為合并對價的付出資產(chǎn)賬面價值,貸記“銀行存款”、“庫存商品”等科目,按付出資產(chǎn)應交稅費,貸記“應交稅費”科目,按作為合并對價增加的股份面值總額,貸記“股本”科目,按合并前被合并方持有自己的股份,借記“股本”科目,按被合并方作為資產(chǎn)移交來的對合并方的股權投資賬面價值,貸記“長期股權投資”等科目,按其差額,或貸記“資本公積”科目,或依次借記“資本公積(股本溢價)”、“盈余公積”、“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科目。
2.分別處理法:(1)第一步,確認吸收合并,即將“一次轉銷法”中的“貸記‘股本’科目”以前各科目及發(fā)生額確認原則全部錄下,再“按其差額,或貸記‘資本公積’科目,或依次借記‘資本公積(股本溢價)’、‘盈余公積’、‘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科目”;(2)第二步,轉銷應抵銷的股權和股份:按合并前屬于被合并方持有的合并方的股份,借記“股本”科目,按應轉銷被合并方轉來原持有合并方的股權,貸記“長期股權投資”等科目,按其差額,結合合并時確認的資本公積等的情況,或借(或貸)記已確認的“資本公積”科目,或依次借記“資本公積(股本溢價)”、“盈余公積”、“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科目。
(二)非同一控制下的吸收合并
1.一次轉銷法:(1)確認吸收合并同時抵銷相關的股權、股份:按接收的資產(chǎn)、負債的公允價值,借記有關資產(chǎn)科目,貸記有關負債科目,按支付合并費用和作為合并對價付出資產(chǎn)的賬面價值,貸記“銀行存款”、“庫存商品”等科目,按付出資產(chǎn)應交稅費,貸記“應交稅費”科目,按作為合并對價付出的資產(chǎn)公允價值與其賬面價值和應交稅費的差額,貸記或借記營業(yè)外收支科目,按作為合并對價增加股份的面值總額,貸記“股本”科目,按作出合并對價增加股份公允價值與面值總額的差額,貸記“資本公積(股本溢價)”科目,按購買方賬面上記錄的被購買方持有合并方股份的金額,借記“股本”科目,按合并時接收的被購買方移交來的對購買方的股權投資公允價值,貸記“長期股權投資”等科目,按其差額,或借記“商譽”科目,或貸記“營業(yè)外收入”科目。
2.分別處理法:非同一控制下吸收合并時股權、股份抵銷,采用先確認吸收合并再抵銷股權、股份兩次處理,原理與非同一控制下的只轉銷股權做法原理一致,不同點只是轉銷的既包括購買持有被購買方的股權,也包括被購買方移交的其持有購買方的股權,同時還轉銷購買方賬面上應由被購買方持有的股份,這樣應確認的商譽或營業(yè)外收入,就要按照這一情況分析處理。
吸收合并時合并方收回股票的賬務處理如果吸收合并中合并方收到被合并方移交來的由本公司發(fā)行的上市股票,可通過法定程序申請登記減資注銷,也可以將收到的本公司股票作庫存股處理,暫不注銷股份。庫存股法具體程序除按以上“分別處理法”的第一步確認吸收合并外,第二步則應確認和處理庫存股:(1)確認庫存股:按收回股票在移交表上的價值,借記“庫存股”科目,貸記“長期股權投資”等科目;(2)出售庫存股:按實際收到的款項(扣除相關費用),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按賬面單位成本計算的應轉銷庫存股成本,貸記“庫存股”科目,按其差額,或貸記“資本公積(股本溢價)”科目,或依次借記“資本公積(股本溢價)”、“盈余公積”、“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科目;(3)轉銷剩余庫存股:庫存股銷售期滿(6個月)如果還有結余,應按法定程序減資注銷庫存股,按注銷股票面值總額,借記“股本”科目,按結存庫存股賬面成本,貸記“庫存股”科目,按其差額,或貸記“資本公積——股本溢價”科目,或依次借記“資本公積——股本溢價”、“盈余公積”、“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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