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通過稅收法定實施意見,房產稅等15稅種5年內全立法
3月26日,記者了解到,由全國人大法工委牽頭起草的《貫徹落實稅收法定原則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已經黨中央審議通過,《意見》對貫徹落實稅收法定給出了“路線圖”。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負責人近日表示,將在2020年前全面完成稅收立法,將全部稅收暫行條例上升為法律或者廢止,屆時收回1985年的授權,這是一項艱巨的任務。
我國現(xiàn)行18個稅種,有15個稅種尚未立法,其中就包括房產稅。北大財經法研究中心主任劉劍文說,與過去的房產稅不同,全國人大需要通過立法的方式確立這個新稅種,涉及到千家萬戶的利益,立法要有全局觀。
15個稅種需立法
最近閉幕的十二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通過了修改立法法的決定,明確規(guī)定“稅種的設立、稅率的確定和稅收征收管理等稅收基本制度”只能制定法律,這為實現(xiàn)憲法確立的稅收法定原則,提供了制度保障。
《意見》明確,開征新稅的,應當通過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制定相應的稅收法律,同時對現(xiàn)行15個稅收條例修改上升為法律或者廢止的時間作出了安排。
目前,在我國現(xiàn)行的18個稅種中,除個人所得稅、企業(yè)所得稅、車船稅由法律規(guī)定征收外,增值稅、消費稅、營業(yè)稅、資源稅和房產稅等15個稅種均由國務院制定的有關暫行條例規(guī)定征收。如果按照《意見》規(guī)定,在接下來的5年時間里,這15個稅種均要進行立法。
上述法工委人士介紹,實施意見對2020年前完成相關立法工作作出了安排,包括:不再出臺新的稅收條例;擬新開征的稅種將根據(jù)相關工作的進展情況,同步起草相關法律草案,并適時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
中國政法大學財稅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表示,現(xiàn)實情況下,房地產稅會通過框架性立法的方式,確立大的原則,同時授權各地作出一些符合各自情況的安排。
將廢止有關稅收條例
目前,一系列稅制改革已經處在準備或正在進行的階段,比如營改增、消費稅、資源稅等。
全國人大法工委表示,與稅制改革相關的稅種,將配合稅制改革進程,適時將相關稅收條例上升為法律,并相應廢止有關稅收條例。在具體工作中,有一些稅種的改革涉及面廣、情況復雜,可在總結試點經驗的基礎上先進行修改,再上升為法律。
而其他不涉及稅制改革的稅種,可根據(jù)相關工作進展情況和實際需要,按照積極、穩(wěn)妥、有序、先易后難的原則,將相關稅收條例逐步上升為法律。
劉劍文表示,按稅制改革穩(wěn)定總體稅負的要求,稅制改革不會增加納稅人的稅負,也不會損害大家的利益。
全國人大法工委表示,待全部稅收條例上升為法律或廢止后,將提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廢止《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于授權國務院在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方面可以制定暫行的規(guī)定或者條例的決定》。全國人大常委會將根據(jù)上述安排,在每年的立法工作計劃中安排相應的稅收立法項目。
劉劍文對在2020年的規(guī)定時間內完成稅收立法,持謹慎樂觀態(tài)度,“改革與立法不矛盾,在改革的過程中,很多問題需要通過立法形成共識,最終形成法律。”
上述全國人大法工委人士表示,《意見》的實施,有利于推動我國憲法確立的稅收法定原則的貫徹落實,進一步規(guī)范政府行為,推動完善我國稅收法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