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場的夾娃娃游戲機,銷售游戲幣取得的收入如何繳納增值稅
【問題】
我們在商場放置夾娃娃游戲機,銷售游戲幣取得的收入應如何繳納增值稅?
【答案】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yè)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件1《營業(yè)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附《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注釋》規(guī)定:“(七)生活服務……3.旅游娛樂服務。
旅游娛樂服務,包括旅游服務和娛樂服務。
?。?)旅游服務,是指根據旅游者的要求,組織安排交通、游覽、住宿、餐飲、購物、文娛、商務等服務的業(yè)務活動。
?。?)娛樂服務,是指為娛樂活動同時提供場所和服務的業(yè)務。
具體包括:歌廳、舞廳、夜總會、酒吧、臺球、高爾夫球、保齡球、游藝(包括射擊、狩獵、跑馬、游戲機、蹦極、卡丁車、熱氣球、動力傘、射箭、飛鏢)。”
因此,貴公司應該按娛樂服務繳納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適用6%稅率,小規(guī)模納稅適用3%征收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