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企業(yè)繳納的市政建設配套費和拆遷補償費是否要繳納契稅
【問題】
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繳納的市政建設配套費和拆遷補償費是否要繳納契稅?
【答案】
參考財稅[2004]134號和國稅函[2009]603號相關規(guī)定,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契稅計稅價格為承受人為取得該土地使用權而支付的全部經濟利益。包括土地出讓金、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拆遷補償費、市政建設配套費等承受者應支付的貨幣、實物、無形資產及其他經濟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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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繳納的市政建設配套費和拆遷補償費是否要繳納契稅?
【答案】
參考財稅[2004]134號和國稅函[2009]603號相關規(guī)定,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契稅計稅價格為承受人為取得該土地使用權而支付的全部經濟利益。包括土地出讓金、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拆遷補償費、市政建設配套費等承受者應支付的貨幣、實物、無形資產及其他經濟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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