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年度固定資產簡易征收減征部分是否在賬面上反應
問:出售2009年之前未抵扣進項稅的固定資產按4%減半征收增值稅,規(guī)范的賬務處理的方法是什么樣?對于簡易征收減征部分是否在賬面上反應?
答: 適用稅率問題: 依據(jù)財稅(2014)57號規(guī)定,現(xiàn)在出售使用過的固定資產按照簡易辦法依照3%征收率減按2%征收增值稅。
1、一般納稅人賬務處理:
?。?)轉入清理
借:固定資產清理累計折舊
貸:固定資產
(2)收取價款
借:銀行存款
貸:固定資產清理
?。?)計算應交增值稅
借:固定資產清理 (不含稅銷售額*2%)(銷售額/(1+3%)*2%
貸: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不含稅銷售額*2%)
?。?)結轉固定資產清理損益
借:固定資產清理
貸:營業(yè)外收入
如果是損失,則計入營業(yè)外支出。
2、 小規(guī)模納稅人賬務處理:
?。?)轉入清理
借:固定資產清理累計折舊
貸:固定資產
?。?)收取價款
借:銀行存款
貸:固定資產清理
?。?)計算應交增值稅
借:固定資產清理 (不含稅銷售額*2%)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不含稅銷售額*2%)
?。?)結轉固定資產清理損益
借:固定資產清理
貸:營業(yè)外收入
如果是損失,則計入營業(yè)外支出。
3、 簡易征收減征部分在賬務處理上不反映,在增值稅申報表上需要反映,填報相應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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