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特許權使用費到香港公司需要在稅務局做付匯備案嗎
【問題】
我司要付特許權使用費到香港公司,請問一次不超過50萬人民幣需要在稅務做付匯備案嗎?
【答案】
《國家稅務總局 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服務貿(mào)易等項目對外支付稅務備案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 國家外匯管理局公告2013年第40號)的規(guī)定:"境內(nèi)機構和個人向境外單筆支付等值5萬美元以上(不含等值5萬美元,下同)下列外匯資金,除本公告第三條規(guī)定的情形外,均應向所在地主管國稅機關進行稅務備案,主管稅務機關僅為地稅機關的,應向所在地同級國稅機關備案:境外個人在境內(nèi)的工作報酬,境外機構或個人從境內(nèi)獲得的股息、紅利、利潤、直接債務利息、擔保費以及非資本轉移的捐贈、賠償、稅收、偶然性所得等收益和經(jīng)常轉移收入。"因此,如境內(nèi)單位需向境外付匯,且符合上述情況的,則應在付匯前向主管國稅機關辦理對外支付稅務備案手續(xù)。
境內(nèi)機構和個人(以下稱備案人)在辦理對外支付稅務備案時,應向主管國稅機關提交加蓋公章的合同(協(xié)議)或相關交易憑證復印件(外文文本應同時附送中文譯本),并填報《服務貿(mào)易等項目對外支付稅務備案表》(一式三份)。同一筆合同需要多次對外支付的,備案人須在每次付匯前辦理稅務備案手續(xù),但只需在首次付匯備案時提交合同(協(xié)議)或相關交易憑證復印件。涉及具體征管要求建議您與主管稅務機關溝通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