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關于稅收低風險事項推送納稅人自我糾錯的通告
河南省國家稅務局關于稅收低風險事項推送納稅人自我糾錯的通告
為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優(yōu)化納稅服務,推動納稅人自我糾錯消除涉稅風險,河南省國家稅務局決定將部分稅收低風險事項直接推送納稅人先行自我糾錯,納稅人糾錯結果達到預期的,稅務機關不再開展風險應對?,F(xiàn)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推送事項本通告所稱稅收低風險事項,包括自動掃描風險事項和人工分析風險事項兩類。
自動掃描風險事項,第一批共設置推送指標12項,包括:征期內未申報提醒、征期內未繳納稅(費)款提醒、逾期未申報提醒、逾期未繳納稅(費)款提醒、超標準未登記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提醒、未認證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提醒、查賬征收小規(guī)模納稅人發(fā)票開具金額超過申報金額補稅提醒、起征點以上個體雙定戶發(fā)票開具金額超核定定額20%補稅提醒、未達起征點個體雙定戶發(fā)票開具金額超起征點補稅提醒、一般納稅人零負申報預警提醒、一般納稅人低于同行業(yè)稅負一倍預警提醒、所得稅連續(xù)兩年虧損預警提醒。下一步,我局還將根據(jù)納稅人反饋意見和運行情況適時調整完善有關提醒事項。
人工分析風險事項,其具體推送內容及時間,將根據(jù)稅務機關風險分析結果確定。
二、推送方式稅收低風險事項將通過河南省國家稅務局網上辦稅服務廳推送納稅人,自動掃描風險事項顯示在“低風險事項提醒”區(qū)域,人工分析風險事項顯示在“待辦事項”區(qū)域。
三、信息反饋對網上辦稅服務廳“低風險事項提醒”區(qū)域提示的低風險事項,納稅人自我糾錯后,不需反饋。對“待辦事項”區(qū)域提示的低風險事項,納稅人在自我糾錯的同時,需要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通過網上辦稅服務廳進行反饋。
特此通告。
河南省國家稅務局
2018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