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日起,深圳市開展非營利組織免稅資格認定工作
國家稅務總局深圳市稅務局關于開展非營利組織免稅資格認定工作的溫馨提示
根據(jù)《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非營利組織免稅資格認定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8〕13號)(以下簡稱《通知》)的有關規(guī)定,現(xiàn)將非營利組織免稅資格申請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請時間: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2月28日。
二、申請渠道:深圳市轄區(qū)范圍內的非營利組織,凡符合《通知》規(guī)定條件的納稅人均通過“深圳市稅務局電子稅務局”客戶端網(wǎng)上提交資料(資料清單見附件1)進行申請。紙質資料留存?zhèn)洳椤?/p>
三、操作路徑:按照“首頁→我要辦稅→稅費申報及繳納→企業(yè)所得稅申報→企業(yè)所得稅年度附送資料采集”路徑進入資料采集頁面,填寫“所屬年度”后,在“報送資料類別”中選擇“深圳市非營利組織免稅資格申請資料受理”進入網(wǎng)上申請頁面,并按《通知》要求上傳附報資料。具體詳見《非營利組織免稅資格申請網(wǎng)上辦理操作手冊》(附件2)。
附件1:申請資料清單(略)
附件2:非營利組織免稅資格申請網(wǎng)上辦理操作手冊(略)
國家稅務總局深圳市稅務局
2020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