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中級考點匯編——企業(yè)取得境外所得計稅時的抵免
2019年中級會計職稱考試考點匯編
《經(jīng)濟法》---企業(yè)所得稅
【大綱內(nèi)容】企業(yè)取得境外所得計稅時的抵免
1.有關抵免境外已納所得稅額的規(guī)定
2.有關享受抵免境外所得稅的范圍及條件
【知識點】境外抵免
企業(yè)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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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免境外所得稅的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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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企業(y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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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于中國境外的應稅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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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居民企業(yè)在中國境內(nèi)設立機構(gòu)、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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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發(fā)生在中國境外但與該機構(gòu)、場所有實際聯(lián)系的應稅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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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抵免原則
關鍵詞:境外所得涉及的稅款,少交必補,多交當年不退,以后五年抵補。
抵免限額為境外所得依照我國稅法規(guī)定計算的應納稅額,是稅收抵免的最高限額;超過抵免限額的部分,可以在以后五個年度內(nèi),用每年度抵免限額抵免當年應抵稅額后的余額進行抵補。
抵免限額的計算方法:分國不分項或不分國不分項計算,方法一經(jīng)選擇,5年內(nèi)不得改變。
3.計算公式
抵免限額=中國境內(nèi)、境外所得依照稅法規(guī)定計算的應納稅總額×來源于某國(地區(qū))的應納稅所得額÷中國境內(nèi)、境外應納稅所得總額
【試題演練】
【(2011年)·判斷題】居民企業(yè)來源于境外的應稅所得,已在境外繳納的所得稅稅額,可以在抵免限額范圍內(nèi)從當期應納稅額中抵免,超過抵免限額的部分可以在以后5個年度內(nèi),用每年度抵免限額抵免當年應抵稅額之后的余額進行抵補。( )
『正確答案』√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企業(yè)取得境外所得計稅時的抵免。題目表述正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