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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花稅的五大變化不容忽視!多繳的印花稅可以退稅啦

來源: 正保會計網校 編輯:qizhenzhen 2022/07/07 09:22:42 字體:





2022年7月1日印花稅法開始實施,為了讓廣大納稅人更好的理解和執(zhí)行印花稅法,上周財政部和國稅總局又出臺了關于印花稅的新政。在新政策下,印花稅有五大變化不容忽視,下面我們一起看一看。




變化一:多繳的印花稅可以退稅啦!

隨著2022年7月1日印花稅法的開始實施,財政部和稅務總局出臺了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22號,根據該公告規(guī)定,符合條件的多繳的印花稅可以退稅啦!可以退稅的情況如下:


1.應稅合同、應稅產權轉移書據變更應稅憑證所列金額的,以變更后的所列金額為計稅依據。變更后所列金額減少的,納稅人可以就減少部分的金額向稅務機關申請退還或者抵繳印花稅。


2.納稅人因應稅憑證列明的增值稅稅款計算錯誤導致應稅憑證的計稅依據減少的,納稅人應當按規(guī)定調整應稅憑證列明的增值稅稅款,重新確定應稅憑證計稅依據。已繳納印花稅的應稅憑證,調整后計稅依據減少的,納稅人可以就減少部分的金額向稅務機關申請退還或者抵繳印花稅。


注意: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22號文件同時規(guī)定了不予退稅的情況,具體如下:
1.未履行的應稅合同、產權轉移書據,已繳納的印花稅不予退還及抵繳稅款。
2.納稅人多貼的印花稅票,不予退稅及抵繳稅款。





變化二:明確委托人和拍賣人不是印花稅納稅人義務人

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22號文件規(guī)定:
1.采用委托貸款方式書立的借款合同納稅人,為受托人和借款人,不包括委托人。


2.按買賣合同或者產權轉移書據稅目繳納印花稅的拍賣成交確認書納稅人,為拍賣標的的產權人和買受人,不包括拍賣人。


印花稅法實施前,關于委托貸款協(xié)議是否貼花的問題,印花稅暫行條例及實施細則沒有明確規(guī)定,但國家稅務總局出臺國稅發(fā)[1991]155號第六條的規(guī)定,財政等部門的撥款改貸款簽訂的借款合同,凡直接與使用單位簽訂的,暫不貼花;凡委托金融單位貸款,金融單位與使用單位簽訂的借款合同應按規(guī)定貼花。且有的省市稅務機關參照上述規(guī)定,對委托貸款出臺了地方規(guī)定,如上海市《關于本市金融系統(tǒng)辦理的委托貸款合同征收印花稅問題的通知》(滬稅地[1991]121號)第一條規(guī)定:銀行使用的委托貸款合同(協(xié)議),均屬金融機構與借款單位簽訂的借款憑證。根據國家稅務局國稅發(fā)[1991]155號文件第六條的規(guī)定,應當由銀行和借款單位就各自所持的一份憑證貼花,其他簽約人不貼花。


國稅發(fā)[1991]155號和滬稅地[1991]121號規(guī)定,與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22號規(guī)定是相同的,自2022年7月1日及之后的委托貸款合同,應由受托人和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繳納印花稅是明確的了。





變化三:明確不屬于印花稅的應稅憑證

1.人民法院的生效法律文書,仲裁機構的仲裁文書,監(jiān)察機關的監(jiān)察文書。

2.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所屬部門按照行政管理權限征收、收回或者補償安置房地產書立的合同、協(xié)議或者行政類文書。

3.總公司與分公司、分公司與分公司之間書立的作為執(zhí)行計劃使用的憑證。

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22號規(guī)定上述不屬于印花稅應稅憑證。因此,上述憑證是不征收印花稅的。





變化四:明確境外書立在境內使用的應稅憑證具體情形

印花稅法規(guī)定境外書立在境內使用的應稅憑證的單位和個人,應當繳納印花稅。因此,納稅人包含境外單位或者個人。但對于境外書立在境內使用的應稅憑證沒有明確規(guī)定,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22號對此進行明確,做了補充性規(guī)定。具體包括以下幾種情形:

1.應稅憑證的標的為不動產的,該不動產在境內;

2.應稅憑證的標的為股權的,該股權為中國居民企業(yè)的股權;

3.應稅憑證的標的為動產或者商標專用權、著作權、專利權、專有技術使用權的,其銷售方或者購買方在境內,但不包括境外單位或者個人向境內單位或者個人銷售完全在境外使用的動產或者商標專用權、著作權、專利權、專有技術使用權;

4.應稅憑證的標的為服務的,其提供方或者接受方在境內,但不包括境外單位或者個人向境內單位或者個人提供完全在境外發(fā)生的服務。





變化五:明確境外納稅人的納稅期限和納稅地點

印花稅法同樣沒有規(guī)定境外單位或者個人印花稅納稅人的納稅期限和納稅地點,大家對此比較困惑。新出臺的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14號文件對此做了明確的規(guī)定,解決了大家的困惑。具體規(guī)定如下:

納稅期限:
境外單位或者個人的應稅憑證印花稅可以按季、按年或者按次申報繳納,具體納稅期限由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稅務局結合征管實際確定。

納稅地點:
境外單位或者個人的境內代理人應當按規(guī)定扣繳印花稅,向境內代理人機構所在地(居住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解繳稅款。
境外單位或者個人,在境內沒有代理人的,納稅人應當自行申報繳納印花稅。


境外單位或者個人可以向資產交付地、境內服務提供方或者接受方所在地(居住地)、書立應稅憑證境內書立人所在地(居住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涉及不動產產權轉移的,應當向不動產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


作者:裴老師(正保會計網校答疑專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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