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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售礦泉水能否按照自來水征收增值稅

2015-01-19 10:58 來源:北京國稅   我要糾錯 | 打印 | | |

  問:銷售礦泉水能否按照自來水征收增值稅?

  答:根據(jù)《國家稅務(wù)總局關(guān)于印發(fā)<增值稅部分貨物征稅范圍注釋>的通知》(國稅發(fā)〔1993〕151號)第三條規(guī)定,  自來水是指自來水公司及工礦企業(yè)經(jīng)抽取、過濾、沉淀、消毒等工序加工后,通過供水系統(tǒng)向用戶供應(yīng)的水。

  因此,銷售礦泉水不能按照銷售自來水征收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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