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財政部部長樓繼偉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報告2013年中央決算時指出,下一步將配合做好房產稅立法相關工作。結合6月份國土部正式啟動不動產登記信息平臺建設的研究和設計工作,業(yè)內人士預測,房產稅的推進在最近一兩年將會有“大動作”。
“房產稅的開征會為地方政府在城市、環(huán)境等方面的支出找到一個收入來源,而且有助于引導和完善地方政府的行為,使其更加關注公共服務和基礎設施改善。”中央財經大學教授曾康華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房產稅同時也是一個較難征收的稅種,需要審慎設計和周密準備。
根據(jù)最新數(shù)據(jù)顯示,5月份全國300個城市共成交土地1767宗,環(huán)比減少19%,同比減少45%;土地出讓金總額1375億元,環(huán)比下降30%,同比下降38%。土地成交量和出讓金均銳減。
“隨著賣地收入銳減,地方政府征收房產稅的意愿也會更加強烈。”中原地產首席分析師張大偉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杭州、南京等經濟較為發(fā)達的二線城市或成為新試點。但就算改革試點繼續(xù)推開,也只會針對新購買的住房。在未來一兩年的時間里,存量房被征收房產稅是大勢所趨。
盡管在大多數(shù)人眼中,房產稅被看成是調控房地產市場的手段,但是實際上這更是我國財稅體制改革中的重要一步棋。有報道稱,全國人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等正就房地產稅展開密集調研。
“房產稅立法調研應具有戰(zhàn)略性眼光,將關系改革發(fā)展的脈絡清晰展現(xiàn)。”中國社科院財經戰(zhàn)略研究院副研究員何代欣表示,三方面問題有必要在房產稅立法中凸出:一是,要解決好房地產稅與中央、地方財稅關系調整,及地方公共產品有效供給的問題;二是,房地產稅與穩(wěn)定稅負的關系,合并重組房地產相關稅收,避免重復征稅;三是,房地產稅牽動的其他領域改革。
而一直積極推進房產稅改革的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所長賈康也建議,在這個關于“房產稅”的通盤考慮中,還應涉及在整個不動產開發(fā)、交易、保有全鏈條中各個環(huán)節(jié)的各種稅之外的費,都要納入視野,加以整合。因為這些稅和費合在一起,都成為市場主體和社會成員的負擔,是體現(xiàn)著一個法治社會、以現(xiàn)代化為取向的社會,所要形成的相關調節(jié)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