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以現(xiàn)金結算代理費用如何開具增值稅專票
間接為委托人辦理貨物的國際運輸代理服務,文件規(guī)定必須通過金融機構進行結算。如果委托人以現(xiàn)金結算全部代理費用,是否還可以開具增值稅專票?
根據(jù)《福建省國家稅務局關于國際貨物運輸代理服務免征增值稅有關事項的公告》(福建省國家稅務局公告2014年第6號)規(guī)定:“四、其他管理事項
(一)試點納稅人提供國際貨物運輸代理服務,向委托人收取的全部代理服務收入,以及向其他代理人支付的全部代理費用,必須通過試點納稅人在金融機構設立的對公賬戶進行結算。通過個人銀行卡或現(xiàn)金形式結算的,不予免征增值稅。”
因此,試點納稅人提供國際貨物運輸代理服務向委托人收取的全部代理服務收入必須通過金融機構進行結算才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稅優(yōu)惠,否則應按適用稅率征稅可以開具專用發(fā)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