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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設計服務應計入的收入額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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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如果是計入綜合所得的收入額,收入額=收入*(1-20%)
如果是預扣預繳的收入額,那得看收入是否超過4000元,不超過4000元的部分,扣800,超過4000元的部分扣20%
計入綜合所得的時候:
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收入減除20%的費用后的余額為收入額;稿酬所得的收入額減按70%計算。即:
(1)勞務報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的收入額=收入×(1-20%)
(2)稿酬所得的收入額=收入×(1-20%)×70%
如果是取得收入的時候需要預繳個人所得稅,計算方法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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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取得收入的時候需要預繳個人所得稅,計算方法是:
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 (每次收入額) | 應預扣預繳的稅額 | ||
每次收入≤4000元 | 勞務報酬所得 | 每次收入-800 | (每次收入-800)×預扣率-速算扣除數(shù) |
稿酬所得 | (每次收入-800)×70% | (每次收入-800)×70%×預扣率 | |
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 每次收入-800 | (每次收入-800)×預扣率 | |
每次收入>4000元 | 勞務報酬所得 | 每次收入×(1-20%) | 每次收入×(1-20%)×預扣率-速算扣除數(shù) |
稿酬所得 | 每次收入×(1-20%)×70% | 每次收入×(1-20%)×70%×預扣率 | |
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 每次收入×(1-20%) | 每次收入×(1-20%)×預扣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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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31 17: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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