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請問納稅人跨縣提供建筑服務,沒有分包款,需要預繳稅款嗎
![](https://member.chinaacc.com/homes/resources/images/home/avatar/5.jpg)
![](/wenda/_nuxt/img/iconWarn.60bd4fe.jpg)
![](https://pic1.acc5.cn/011/22/49/63_avatar_middle.jpg?t=1651216633)
根據(jù)《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明確營改增有關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11號)第三條明確:“納稅人在同一地級行政區(qū)范圍內跨縣(市、區(qū))提供建筑服務的,不適用《納稅人跨縣(市、區(qū))提供建筑服務增值稅征收管理暫行辦法》(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17號印發(fā))”。
所以,同一地級行政區(qū)內跨縣(市、區(qū))提供建筑服務不需在項目地預繳稅款。
2019 11/30 17:24
![](/wenda/img/newWd/sysp_btn_eye.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