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出租出借包裝物收取的押金,如果包裝物逾期收不回來而將押金沒收,應繳的消費稅應計入“其他業(yè)務成本”。這個應該是對的吧?我看到有題目說這是錯的,應該計入稅金附加?難道準則又有變化?

84785002| 提问时间:2020 04/11 08:10
温馨提示:如果以上题目与您遇到的情况不符,可直接提问,随时问随时答
速问速答
陳詩晗老師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冊會計師,高級會計師
你好,同學。 這是計稅金及附加處理的。
2020 04/11 08:22
84785002
2020 04/11 08:28
FAILED
84785002
2020 04/11 08:29
這個分錄不再適用了嗎
陳詩晗老師
2020 04/11 08:33
這已經是之前的了,從去年就是稅金及附加 了
84785002
2020 04/11 08:35
老師。之前消費稅放其他業(yè)務成本請問這樣做的目的是什么呢?為了讓收入和費用配比?這怎么個配比法呢?可以稍微說一下嗎。麻煩了
陳詩晗老師
2020 04/11 08:37
你當銷售的這產品有收入,對應的和產品相關的支出,要計成本,這樣來體現收入和成本一致配比性。
84785002
2020 04/11 08:41
如果這樣的話,我主營業(yè)務的消費稅都可以去成本了吧?
陳詩晗老師
2020 04/11 08:46
是的,但是后面準則做出了修訂,計稅金及附加了。
84785002
2020 04/11 08:50
謝謝
陳詩晗老師
2020 04/11 09:01
不客氣,祝你工作愉快
描述你的问题,直接向老师提问
0/400
      提交问题

      您有一张限时会员卡待领取

      00:09:59

      免费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