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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是建筑施工單位,合同日期寫9月20號到12月20號,那么我們跨年還可以開票給甲方嗎?明年還可以收成本票嗎?還是把合同日期改到9月20號到1月20號會(huì)比較好些呢?

84785034| 提问时间:2020 06/12 1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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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izi老師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級會(huì)計(jì)師
你好 你如果是19年的成本的話 那么你就要19年年末記得暫估費(fèi)用或者成本。到時(shí)你次年收到發(fā)票都可以做19年的成本費(fèi)用 稅前扣除的 合同看你們雙方約定
2020 06/12 1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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