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2019年 11 月,甲公司與乙公司簽訂不可撤銷合同,甲公司向乙公司銷售 A設備 50 臺,合同價格每臺1000000元(不含稅)。該批設備在2020年1月25日交貨。至 2019年末甲公司已生產40臺A設備,由于原材料價格上漲,單位成本達到1020000元, 每銷售一臺A 設備虧損 20000元,因此這項合同已成為虧損合同。預計其余末生產的10臺 A設備的單位成本,與以生產的a設備的單位成本相同,則甲公司應對標的的40臺A設備計提存貨跌價準備,對沒有標的,師太a設備確認預計負債。不考慮相關稅費。要求:編制甲公司的會計分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