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財稅實務 高薪就業(yè) 學歷教育
APP下載
APP下載新用戶掃碼下載
立享專屬優(yōu)惠

安卓版本:8.7.20 蘋果版本:8.7.20

開發(fā)者: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應用涉及權限:查看權限>

APP隱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線:點擊下載>

2015年中級會計職稱《經濟法》知識點:抵押物登記(04.29)

來源: 正保會計網校論壇 編輯: 2015/04/29 15:08:47 字體:

  2015年中級會計職稱考試備考已經開始,為了幫助廣大考生做好備考,打好基礎,網校全面開通了2015年中級會計職稱課程(試聽課程>>),另外,網校論壇熱心學員為大家分享了中級職稱知識點,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抵押物登記

  1.要求:

登記生效
(不動產)
1.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
2.建設用地使用權;
3.荒地等土地承包經營權;
4.正在建造的建筑物。
(1)抵押權自登記之日起設立。
(2)未辦理登記,不影響抵押合同生效
登記對抗
(動產)
1.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
2.正在建造中的船舶、航空;
3.交通運輸工具。
(1)抵押權自抵押合同生效時設立。
(2)未經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2.不一致:抵押物登記記載的內容與抵押合同約定的內容不一致的,以登記記載的內容為準。

  3.程序:以尚未辦理權屬證書的財產抵押的,只要當事人在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能夠提供權利證書或者補辦登記手續(xù)的,法院可以認定抵押有效。

點擊查看原帖

回到頂部
折疊
網站地圖

Copyright © 2000 - m.jnjuyue.cn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備20012371號-7 出版物經營許可證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4445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