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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級會計職稱《經(jīng)濟法》知識點:匯票的付款(07.03)

來源: 正保會計網(wǎng)校論壇 編輯: 2015/07/03 15:31:14 字體:

匯票的付款

  提示付款期:

商業(yè)匯票

遠期票據(jù)

到期日起10日

見票即付

出票日起1個月

銀行匯票

銀行本票

出票日起2個月

支票

出票日起10日

 ?。?)持票人未按照上述規(guī)定期限內提示付款,在作出說明后,承兌人仍應當繼續(xù)對持票人承擔付款責任。

  (2)可不為付款提示:

 ?、俑犊钊司芙^承兌,無須再為提示;

  ②票據(jù)喪失,只能通過公示催告或普通訴訟來救濟;

 ?、垡虿豢煽沽Σ荒茉谝?guī)定期限提示,可直接行使追索權;

  ④付款人或承兌人主體資格消滅,持票人無法提示。

   以上內容是正保會計網(wǎng)校整理的論壇學員分享的2015年中級會計職稱知識點,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2015年中級會計職稱考試的備考日益緊張,你準備好了嗎?為了讓考生有充足的時間備考,2015年中級會計職稱新課已搶先開通(免費試聽>>)!祝您夢想成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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