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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方便2013年中級會計師考生的基礎學習,特將《中級會計實務》“第十二章 債務重組”知識點匯總如下,希望可以對大家的復習有所幫助,預??忌笥褌儔粝氤烧妫?/span>
中級會計師考試《中級會計實務》第十二章 | |
1 | 中級會計師考試《中級會計實務》預習:債務重組方式 |
2 | 中級會計師考試《中級會計實務》預習:以資產清償債務 |
3 | 中級會計師考試《中級會計實務》預習:將債務轉為資本 |
4 | 中級會計師考試《中級會計實務》預習:修改其他債務條件 |
5 | 中級會計師考試《中級會計實務》預習:三種方式的組合 |
本章小結:
一、定義和方式
強調債務人發(fā)生財務困難、債權人讓步兩點。
強調資產還債、債務轉為資本、修改其他債務條件三種。
二、賬務處理
1.以現金還債:
債務人:收益計入營業(yè)外收入;
債權人:損失計入營業(yè)外支出(也可能是貸記資產減值損失)。
2.非現金資產還債:
債務人:要區(qū)分債務重組收益和資產轉讓損益;
債權人:對非現金資產按公允價值計量。
3.債務轉為資本方式償債:
債務人:一般是以股票償債,股票的公允價值與債務之間的差額為債務重組收益;股票的公允價值與股票的面值之間的差額,確認為資本公積——股本溢價。
債權人:長期股權投資按公允價值核算。
4.修改其他債務條件:
(1)不附或有條件的情況:比較簡單,修改其他債務條件后的債權債務金額以公允價值入賬。
(2)附或有條件的情況:債務人在重組日可能要確認預計負債。債權人在最后實際收到或有金額時再做處理。
5.以上幾種方式的組合:
做題的思路,現金是第一步要考慮的;非現金資產是第二步;債務轉為資本是第三步;修改其他債務條件是最后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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