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財稅實務 高薪就業(yè) 學歷教育
APP下載
APP下載新用戶掃碼下載
立享專屬優(yōu)惠

安卓版本:8.7.30 蘋果版本:8.7.30

開發(fā)者: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應用涉及權限:查看權限>

APP隱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線:點擊下載>

注冊會計師考試《稅法》知識點:房產稅納稅義務人與征稅范圍

來源: 正保會計網校 編輯: 2014/02/08 15:04:13 字體:

  為了幫助廣大學員備戰(zhàn)2014年注冊會計師考試,正保會計網校精心為大家整理了注冊會計師考試各科目知識點,希望能夠提升您的備考效果,祝您學習愉快!

知識點:房產稅法納稅義務人與征稅范圍

(一)納稅義務人

房產稅的納稅義務人是征稅范圍內的房屋的產權所有人,包括國家所有和集體、個人所有房屋的產權所有人、承典人、代管人或使用人三類。

具體包括:

1.產權屬國家所有的,由經營管理單位納稅;產權屬集體和個人所有的,由集體單位和個人納稅。

2.產權出典的,由承典人納稅。

3.產權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屋所在地的,由房產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納稅。

4.產權未確定及租典糾紛未解決的,由房產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納稅。

5.無租使用其他房產的,由房產使用人納稅。

6.外商投資企業(yè)、外國企業(yè)和組織以及外籍個人,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繳納房產稅。

(二)征稅對象——房產

與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種附屬設施或不單獨計價的配套設施,也屬于房屋,應一并征收房產稅;

但獨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水塔、圍墻等)不屬于房屋,不征房產稅。

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建造的商品房,在出售前,不征收房產稅;但對出售前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應按規(guī)定征收房產稅。

(三)征稅范圍

房產稅的征稅范圍不包括農村。

回到頂部
折疊
網站地圖

Copyright © 2000 - m.jnjuyue.cn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備20012371號-7 出版物經營許可證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4445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