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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注會《經濟法》第八章習題:管理人的資格

來源: 正保會計網校 編輯: 2017/07/14 14:57:09 字體:

  注冊會計師考試備考正當時,很多考生開始關注注會試題。小編精心整理了注會各科目章節(jié)練習題,針對知識點做深入解析,讓大家每天進步一點點。以下是注會《經濟法》練習題,祝您快樂學習,夢想成真!

  單選題

2013年6月1日,人民法院受理了對甲公司提起的破產申請。根據企業(yè)破產法律制度的規(guī)定,下列人員中,有資格擔任管理人的是( )。

A.3年前被吊銷執(zhí)業(yè)證書,但現已重獲執(zhí)業(yè)資格的會計師乙

B.曾于2008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擔任甲公司法律顧問的丙律師事務所

C.甲公司董事丁

D.甲公司監(jiān)事會主席的妻子戊   

 

相關鏈接:2017年注冊會計師考試《經濟法》第八章習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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