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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師《涉稅服務實務》知識點:涉稅服務的法律關系

來源: 正保會計網校 編輯: 2015/12/14 13:33:01 字體:

2015年稅務師考已經開始,為了幫助參加2015年稅務師考試的學員鞏固知識,提高備考效果,正保會計網校精心為大家整理了稅務師《涉稅服務實務》相關知識點,希望對廣大考生有所幫助。

稅務師《涉稅服務實務》知識點:涉稅服務的法律關系

涉稅服務的法律關系 

涉稅服務關系分為確立、變更、終止三個階段

階段 具體內容
確立 確立的前提 (1)委托項目必須符合法律規(guī)定
(2)受托涉稅服務機構及專業(yè)人員必須具有一定資格
(3)稅務師承辦業(yè)務必須由所在的稅務師事務所統(tǒng)一受理
(4)簽訂委托代理協(xié)議書:書面協(xié)議
確立程序及形式 第一階段:準備階段
第二階段:委托代理協(xié)議書簽約階段
變更 1.委托代理項目發(fā)生變化的;
2.稅務師發(fā)生變化的;
3.由于客觀原因,需要延長完成協(xié)議時間的。
注意:必須修訂委托代理協(xié)議書,并經過委托方和受托方以及稅務師共同簽章后生效。
終止 自然終止 稅務代理委托協(xié)議約定的代理期限屆滿或代理事項完成
人為終止 委托方在代理期限內可單方終止代理行為的情形:
(1)稅務代理執(zhí)業(yè)人員未按代理協(xié)議的約定提供服務
(2)稅務師事務所被注銷資格
(3)稅務師事務所破產、解體或被解散
稅務師事務所在代理期限內可單方終止代理行為的情形:
(1)委托人死亡或解體、破產
(2)委托人自行實施或授意稅務代理人員實施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行為,經勸告仍不停止其違法活動的
(3)委托方提供虛假的生產經營情況和財務會計資料,造成代理錯誤的

說明:因考試政策、內容不斷變化與調整,正保會計網校提供的以上信息僅供參考,如有異議,請考生以權威部門公布的內容為準!

注:本文原創(chuàng)于正保會計網校(http://m.jnjuyue.cn),不得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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