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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稅務師考試《稅法一》答疑精華:舊設備出口

來源: 正保會計網校 編輯: 2016/03/02 14:51:49 字體:

2016年稅務師備考已經開始,為幫助考生們高效備考,正保會計網校特從答疑板中精選學員普遍出現(xiàn)的問題,為大家找到解決的方法,以下是學員關于《稅法一》第二章“舊設備出口”提出的相關問題及解答,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試題內容】

1、下列出口貨物,可享受增值稅“免稅不退稅”政策的有( )。

A、屬于小規(guī)模納稅人的生產性企業(yè)自營出口的自產貨物

B、對外承接修理修配業(yè)務的企業(yè)用于對外修理修配的貨物

C、加工企業(yè)來料加工復出口的貨物

D、出口的古舊圖書

E、非增值稅納稅人自用舊設備出口

【正確答案】 ACD

【答案解析】 選項B,實行“免稅并退稅”政策;選項E,非增值稅納稅人自用舊設備出口,可申請免稅并退稅。

 稅務師:舊設備出口

  詳細問題描述:

  選項E,書上P191已使用過的舊設備,不是免稅嗎?

  答疑老師回復:

不是的,關于這個問題請這樣理解:

對于取得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或增值稅進口專用繳款書,但沒有抵扣過進項稅額的設備,使用之后出口是免稅又退稅的。 對于取得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或增值稅進口專用繳款書,抵扣過進項稅額的設備,使用之后再出口,是免稅不退稅的。 對于沒有取得專用發(fā)票或者進口專用繳款書的設備,使用之后再出口的,是免稅不退稅的。

祝您學習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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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文原創(chuàng)于正保會計網校(http://m.jnjuyue.cn),不得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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