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碼下載APP
及時接收最新考試資訊及
備考信息
2018年稅務師考試備考要趁早,廣大考生一定提早進入備考狀態(tài)。學習除了勤奮,還要講究學習方法。學習知識點的同時要加強練習題的鞏固,把知識點掌握扎實。以下是正保會計網校教學專家編寫的2018年稅務師考試《涉稅服務相關法律》科目的練習題精選,幫助大家鞏固學習,順利備考!
單選題
魯某通過招標方式取得了一塊國有土地的建設用地使用權后,在該土地上修建了一座游樂園,并在該土地的地下建了地下停車場。魯某取得的建設用地使用權屬于( ?。?。
A、相對權
B、對世權
C、形成權
D、請求權
【正確答案】B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物權的特征。物權具有如下法律特征:(1)物權是對物的支配權;(2)物權是排他性財產權;(3)物權是對世權;(4)物權是絕對權。
多選題
物權法定原則是指物權的( ?。┯煞芍苯右?guī)定。
A、內容
B、種類
C、拋棄
D、爭議解決方式
E、救濟請求權的提出
【正確答案】AB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物權法定原則的內容。物權法定是指物權的種類、內容均由法律規(guī)定,不得由當事人自由創(chuàng)設。
單選題
準物權由特別法規(guī)定,且其取得與行使受行政限制。根據(jù)物權法理論,( ?。儆跍饰餀?。
A、土地承包經營權
B、地役權
C、建設用地使用權
D、探礦權
【正確答案】D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準物權。《物權法》宣示性地規(guī)定了海域使用權、探礦權、采礦權、取水權、養(yǎng)殖權和捕撈權等準物權。其他選項屬于用益物權。
單選題
沈某將自有房屋賣給洪某,在交房和過戶之前,洪某擅自撬門裝修,施工噪音導致鄰居吳某經常失眠。對此,下列說法不正確的是( ?。?。
A、吳某有權要求洪某排除妨礙
B、房屋此時尚未辦理過戶登記,洪某的行為屬于侵權行為
C、吳某可以基于相鄰關系找沈某賠償損失
D、吳某請求排除妨礙受1年短期訴訟時效的限制
【正確答案】D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相鄰權、排除妨害請求權、精神損害賠償請求權。本題中,洪某進行房屋施工對吳某的生活帶來了重大妨害,吳某基于物權以及相鄰關系的有關規(guī)定,可以請求排除妨害。至于請求的對象,由于房屋尚未過戶,所有權人仍然是沈某,因此吳某可以向沈某提出請求。同時,由于洪某直接造成了妨害的產生,吳某也可以向洪某提出請求。所以選項A、B說法正確。排除妨害是一種物權請求權,只要妨害存在,就可以提出,不受訴訟時效的限制。所以選項C說法正確,選項D說法錯誤。
多選題
下列是基于公信原則取得所有權的有( ?。?。
A、甲在路邊撿到他人拋棄的舊錄音機一臺,甲取得所有權
B、甲從乙處購買丙出借給乙的錄音機一臺,甲取得所有權
C、甲從乙處購得一臺錄音機,甲取得所有權
D、甲誤將乙的房屋登記為自己的房屋,后甲將此房轉讓給丙,甲、丙之間辦理房屋過戶手續(xù),丙取得該物所有權
E、甲在自己的房屋后面栽種了3棵楊樹,甲取得所有權
【正確答案】BD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公信原則。公信原則,是指物權的存在于變動因公示而取得法律上的公信力,即法律推定動產的占有人對其占有的動產享有物權,不動產的登記名義人享有登記于其名下的不動產物權。公信原則賦予公示的內容具有公信力?!段餀喾ā返?06條的規(guī)定就是公信原則的體現(xiàn)(善意取得制度)。選項A中的甲是通過先占取得所有權;選項B、D中的甲、丙是基于善意取得制度而取得所有權。選項C中的甲基于他人既存的權利而取得所有權。選項E中的甲是通過法律行為以外的事實取得所有權。
單選題
林某因耕田需要,于5月1日借用了趙某家的耕牛,后于5月20日向趙某表示希望買下該牛,趙某于次日表示同意,5月25日,林某向趙某支付價款8000元。按照物權法規(guī)定,林某取得耕牛所有權的時間為( ?。?。
A、5月1日
B、5月20日
C、5月21日
D、5月25日
【正確答案】C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動產交付?!段餀喾ā返?5條規(guī)定,動產物權設立和轉讓前,權利人已經依法占有該動產的,物權自法律行為生效時發(fā)生效力。
單選題
下列所有權的取得方式中,屬于非依法律行為而取得的是( ?。?。
A、學生甲與同學乙互易鉛筆一支
B、學生乙從老師處受贈圖書一本
C、農民丙從承包土地里收獲莊稼一車
D、市民丁從某公司購買汽車一輛
【正確答案】C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所有權的取得。選項A中的“互易”、選項B中的“贈與”和選項D中的“買賣”都屬于依法律行為而取得所有權。選項C中的“農民丙從承包土地里收獲莊稼一車”屬于“基于法律行為以外的事實行為”取得所有權,即“非基于法律行為”取得所有權。
溫馨提醒:2018年稅務師考試備考已經全面開始,請廣大考生盡早投入到稅務師備考中去,提早準備勝算更大。立即備考>>
Copyright © 2000 - m.jnjuyue.cn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備20012371號-7 出版物經營許可證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4445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