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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考信息
《涉稅服務實務》是稅務師5科中最難的一科,第一章是屬于基礎章節(jié),理論知識較多,理解和記憶為主,主要在客觀題中考查。
一、涉稅專業(yè)服務信用管理,是指稅務機關對涉稅專業(yè)服務機構從事涉稅專業(yè)服務情況進行信用評價,對從事涉稅服務人員的執(zhí)業(yè)行為進行信用記錄。
二、涉稅專業(yè)服務信用信息分為涉稅專業(yè)服務機構信用信息和從事涉稅服務人員信用信息。
三、國家稅務總局主管全國涉稅專業(yè)服務信用管理工作。
省以下稅務機關負責所管轄地區(qū)涉稅專業(yè)服務信用管理工作的組織和實施。
四、稅務機關應當在門戶網站、電子稅務局和辦稅服務場所公告下列信息:
①涉稅專業(yè)服務機構信用積分;
②涉稅服務失信名錄。
五、涉稅專業(yè)服務機構信用評價實行信用積分和信用等級相結合方式。
(1)省稅務機關根據信用積分和信用等級標準對管轄的涉稅專業(yè)服務機構進行信用等級評價。
在一個評價周期內新設立的涉稅專業(yè)服務機構,不納入信用等級評價范圍。
每年4月30日前完成上一個評價周期信用等級評價工作。
信用等級評價結果自產生之日起,有效期為一年。
(2)涉稅專業(yè)服務機構信用積分為評價周期內的累計積分,按月公告,下一個評價周期重新積分。
評價周期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第一個評價周期信用積分的基礎分為涉稅專業(yè)服務機構當前納稅信用得分,以后每個評價周期的基礎分為該機構上一評價周期信用積分的百分制得分。
涉稅專業(yè)服務機構未參加納稅信用級別評價的,第一個評價周期信用積分的基礎分按照70分計算。
六、從事涉稅服務人員信用記錄實行信用積分和執(zhí)業(yè)負面記錄相結合方式。
(1)從事涉稅服務人員信用信息包括四類一級指標:基本信息、執(zhí)業(yè)記錄、不良記錄、納稅記錄等。
(2)從事涉稅服務人員信用指標積分采取三種計分方式:基本信息部分采取直接得分方式,執(zhí)業(yè)記錄部分采取累加計分方式,不良記錄和納稅記錄部分采取累計扣分方式。
(3)從事涉稅服務人員被納入涉稅服務失信名錄的,其個人信用積分中止計算。從事涉稅服務人員從涉稅服務失信名錄中撤出,重新進入正常名錄的,其個人信用積分恢復計算。
七、涉稅專業(yè)服務機構和從事涉稅服務人員,對信用積分、信用等級和執(zhí)業(yè)負面記錄有異議的,可在信用記錄產生或結果確定后12個月內,向稅務機關申請復核。
稅務機關應當按照包容審慎原則,于30個工作日內完成復核工作,作出復核結論,并提供查詢服務。
涉稅專業(yè)服務機構和從事涉稅服務人員對稅務機關擬將其列入涉稅服務失信名錄有異議的,應當自收到《稅務事項通知書》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提出申辯理由,向稅務機關申請復核。稅務機關應當按照包容審慎原則,于10個工作日內完成復核工作,作出復核結論,并提供查詢服務。
預習階段,是廣撒網的一個階段,全面開啟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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