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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2013年度注冊稅務師資格考試合格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
人社廳發(fā)〔2013〕93號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及新疆生產(chǎn)建設兵團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
根據(jù)2013年度注冊稅務師資格考試統(tǒng)計分析,經(jīng)商稅務總局有關部門,現(xiàn)將考試合格標準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合格標準
資格名稱 |
科目名稱 |
試卷滿分 |
合格標準 |
注冊稅務師 |
稅法(一) |
140分 |
84分 |
稅法(二) |
140分 |
84分 |
|
稅收相關法律 |
140分 |
84分 |
|
財務與會計 |
140分 |
84分 |
|
稅務代理實務 |
100分 |
60分 |
二、請各地按上述合格標準對相應專業(yè)考試人員成績進行復核,并與我部人事考試中心核對相關數(shù)據(jù),確認無誤后,按附表要求逐項填寫,于9月27日前送我部專業(yè)技術(shù)人員管理司備案,備案數(shù)據(jù)作為發(fā)放相應專業(yè)資格證書的依據(jù)。
三、請按照有關文件精神,及時向社會公布兩考試合格標準,并抓緊做好資格證書發(fā)放等考試后期的各項工作。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
2013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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