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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考信息
關于2015年資產(chǎn)評估師職業(yè)資格考試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
各縣(市、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城南新區(qū)組織人事部,市直及省屬駐鹽各有關單位:
根據(jù)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和省財政廳《關于2015年資產(chǎn)評估師職業(yè)資格考試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蘇人社發(fā)〔2015〕217號)精神,原定于2014年9月6日、7日舉行的注冊資產(chǎn)評估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調整為水平評價類資產(chǎn)評估師職業(yè)資格考試,并推遲至2015年11月14日、15日舉行。為做好我市2015年資產(chǎn)評估師職業(yè)資格考試的各項工作,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請按《2015年資產(chǎn)評估師職業(yè)資格考試工作計劃》的要求(見附件),認真做好各個環(huán)節(jié)的考務工作,確??荚嚢踩樌M行。
二、凡原報名參加2014年度注冊資產(chǎn)評估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并已繳費人員,皆可直接參加2015年資產(chǎn)評估師職業(yè)資格考試。本次考試不接受新增報名,亦不允許已報名人員增加考試科目。
三、根據(jù)《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關于印發(fā)資產(chǎn)評估師職業(yè)資格制度暫行規(guī)定和資產(chǎn)評估師職業(yè)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5〕43號)精神,自2015年起,資產(chǎn)評估師職業(yè)資格考試成績實行5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參加全部5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xù)5個考試年度內(nèi)通過全部應試科目,方可取得資格證書;符合免試條件,只參加4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xù)4個考試年度內(nèi)通過4個應試科目,方可取得資格證書。
根據(jù)規(guī)定,截至2014年,原注冊資產(chǎn)評估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各科目合格成績有效期順延。即:參加5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其在2012年及以后的成績按新的滾動管理方法進行,其2011年及以前成績不再參加滾動;參加4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其在2013年及以后的成績按新的滾動管理方法進行,其2012年及以前成績不再參加滾動。
四、資產(chǎn)評估師職業(yè)資格考試共設《經(jīng)濟法》、《財務會計》、《機電設備評估》、《建筑工程評估》和《資產(chǎn)評估》5個科目。各科試題均由客觀題和主觀題組成,均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
五、考生可結合自身實際情況,決定自己是否參加本次考試。考生決定放棄本次考試的,請于8月20日(雙休日除外)前攜帶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至鹽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東樓考試中心104室(鹽城市東進中路88號),辦理退費登記,由省人事考試中心統(tǒng)一進行退費處理。
六、其他各項考務具體要求參見《鹽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關于2014年度注冊資產(chǎn)評估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有關事項的通知》(鹽人社職〔2014〕37號)。
聯(lián)系電話:0515-88195106、88195104、86668515。
附件:
2015年資產(chǎn)評估師職業(yè)資格考試工作計劃
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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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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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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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接受考生退費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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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3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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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統(tǒng)一進行退費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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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
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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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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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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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0~11∶00 經(jīng)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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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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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0~15∶30 財務會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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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0~19∶00 機電設備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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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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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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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0~11∶30 建筑工程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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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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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7∶00 資產(chǎn)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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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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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jù)人社部通知,下發(fā)合格標準,公布考試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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鹽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5年8月5日
說明:因考試政策、內(nèi)容不斷變化與調整,正保會計網(wǎng)校提供的以上信息僅供參考,如有異議,請考生以權威部門公布的內(nèi)容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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