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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個人出租非住房,需要繳納哪些稅費?稅費金額如何計算?
【答案】
個人出租非住房,涉及增值稅、附加稅費、印花稅、房產稅、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個人所得稅。
一、增值稅
適用簡易計稅方法,征收率5%。
應納增值稅額=(含增值稅)租金收入÷(1+5%)×5%
注①:如果平均分攤每月租金未超過15萬元,則依法免征增值稅。
二、附加稅費
即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地方水利建設基金等。
其中,城市維護建設稅稅率7%、5%、1%,教育費附加征收率3%;其他兩項,可能各地規(guī)定不完全一樣。
應納城市維護建設稅=增值稅額×7%或者5%或者1%
應納教育費附加=增值稅額×3%
三、印花稅
租賃合同印花稅稅率千分之一。
應納印花稅額=租賃合同金額×0.1%
注②:印花稅由合同當事人分別計算繳納。
注③:印花稅計稅依據乃是合同金額。若合同單列增值稅額,則增值稅額不作為計稅依據;若合同未單列增值稅額,則一并按照合同(含稅)金額計算印花稅。
四、房產稅
對于房產出租的,房產稅從租計征,稅率為12%。
應納房產稅額=(含增值稅)租金收入÷(1+5%)×12%
注④:如果符合稅法規(guī)定條件,而依法享受免征增值稅優(yōu)惠,則房產稅及以下個人所得稅計算時,不能扣減增值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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