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征環(huán)境稅將成為2008年政府重點推進的稅收政策之一。具體研究制定工作則由財政部稅政司、國稅總局地方稅司和國家環(huán)?偩终法規(guī)司三部門聯合進行,提出了開征環(huán)境稅的三種可選方案(1月6日《重慶商報》)。其中最為令人關注、也最令人不解的,就是污染排放稅,詳細一點說,就是開征汽車廢氣排放稅,征收原則是“污染者付費”,稅基與污染物數量直接相關。我要問的是,是否征收了污染排放稅,人們的生存環(huán)境和生活質量就能夠提高,空氣質量就可以提高,就能減少污染物的排放?開征了汽車廢氣排放稅以后,人們就會少開車,或不開車,從而減少汽車廢氣的排放?
開征汽車污染排放稅,這里不論是否會對汽車工業(yè)構成怎樣的阻礙,因為目前的高油價,已經令人不少原本準備買車的人持觀望態(tài)度。就是現在已經買了汽車、正在使用汽車的人來說,在開征了汽車廢氣排放稅以后,他們會不會把自己的汽車停在那里不用,不開車,而是改乘公交汽車呢?在現實中,我們當然不能排除會有人因為現在的用車成本太高,而因此減少汽車的使用,但是有車一族都會有自己的一筆賬,那就是既然買了汽車,當然會有用的,如果幾萬幾十萬的汽車擱在那兒不用,當作廢鐵一堆,當成擺設,那豈不是更大的浪費?
因此盡管國家開征了汽車廢氣排放稅,汽車還是要用的,決不會停在那兒當擺設而不用,就如目前已經非常高的燃油價,我們在哪兒看到汽車因為油價太高而停用了?所以,即使開征汽車廢氣排放稅,并不能減少汽車的使用,并不能減少汽車廢氣的排放。因此,國家有關部門開征這項稅收,其實是起不到環(huán)境保護的作用的,而是一種新的增加公民負擔的稅種,是一種披著合法外衣的亂收費。
如果汽車的尾氣排放會造成空氣的污染,那么國家應該把不合格的汽車攔截在進入市場之前,不準生產不達標的汽車,提高汽車生產的準入門檻,消費者在購買汽車時,已經交納了車船使用稅,就有權使用符合國家標準、在正規(guī)市場上購買的排放達標的汽車。如果開征汽車廢氣污染排放稅,將開征的稅款用于改善空氣質量,按照“誰受益誰付費,誰使用誰付費”的原則,開征這樣的新稅種,還有一定的合理性。否則開征這樣新稅種的目的性,就令人質疑了。就如國家在一些名勝風景區(qū)開征環(huán)境保護稅,卻又不將稅收投入到真正的環(huán)境保護當中去,保護這些景點的環(huán)境,而是入了少數單位或部門的腰包,形成新的腐敗。隨意開征新稅種,征收的稅收又不公開其使用情況,公民是可以拒交的。
這些年,新稅種不斷增加,稅源不斷擴大,國家稅收年年見漲,公民的收入卻難見增收,GDP不斷增漲,CPI也不斷增漲,但是公民的收入總是趕不是國家經濟發(fā)展的速度。俗話說,大河有水小河滿,現在大河不僅有水,而且還暴漲,“省可敵國”,“市可敵省”,但是小河里的水卻不見漲,國強民不富,國家有關部門還要不斷地拓展新稅源,不斷地從公民并不寬裕的口袋里再掏錢,這不是一個以為民執(zhí)政為己任的國家應有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