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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船稅法草案征集意見中過半建議降低稅負

2010-12-15 12:57 新京報 【 】【打印】【我要糾錯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12月14日向社會公布了公開征求車船稅法草案意見的結果。結果顯示,在收到的近10萬條意見中,建議對草案進行修改、降低稅負的意見占54.6%。

  車船稅法草案于10月25日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首次審議。

  一個月征得近十萬條意見

  10月28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向社會公開征求對草案的意見,全國各地社會公眾通過網絡、來信和報刊等方式踴躍表達意見。截至11月30日,共收到97295條意見,40封群眾來信。在全部97295條公眾意見中,北京、廣東、上海等10個省市反饋了71284條,占73.26%。

  在本次征求的意見中,贊成草案將行政法規(guī)上升為法律的有35779條,占36.77%,要求對草案進行修改、降低稅負的有53137條,占54.62%,反對制定車船稅法的有8379條,占8.61%。

  草案被指變相漲價增負擔

  有7695條意見提出應明確車船稅的立法目的,草案有借節(jié)能減排之名,搭立法便車而提稅,加重車主負擔之嫌。乘用車目前已是稅、費征收最多的商品。據(jù)統(tǒng)計顯示,各種稅費占了購車總費用的40%。一輛車從出廠、購買、保有到使用環(huán)節(jié),繳納的稅種和稅金總額在全世界數(shù)一數(shù)二:成本17%的增值稅、車價10%的車輛購置稅、車價1%到40%的消費稅、進口車15%的關稅,還有燃油稅等,另加上過路費、過橋費、強制保險費、年檢費、高額停車費等。

  有些地方還未取消養(yǎng)路費,有些地方還征收道路建設費、環(huán)保費等。車船稅即將大幅上調,一些城市擬開征的擁堵費也箭在弦上,進一步加重了車主的負擔。

  有些意見提出,與現(xiàn)行稅額相比,草案只降低了1.0L以下排量的稅額,但這只占乘用車中很小的比例,絕大多數(shù)車主都增加了負擔。

  ■ 意見摘錄

  我國車輛重復征稅嚴重

  中國政法大學財稅法研究中心教授施正文:我國目前對車輛征收的稅種主要有增值稅、消費稅、車輛購置稅、車船稅,稅種多,重復征稅嚴重,稅負也偏高。車船稅未來發(fā)展方向是取消,特別是在消費稅改革和房地產稅改革完成后,車船稅的作用將被這兩個稅種所替代。因此,作為一個過渡性的稅種,近期主要是將車船稅由條例上升到法律,具體稅制要素應當小改,特別是車船稅的稅負不應當提高。

  不應承載過多經濟功能

  國家稅務總局稅收科學研究所所長劉佐:目前中國涉及車輛的稅種很多,應當統(tǒng)籌考慮稅種設置和稅負總體水平。車船稅不可能承載過多的經濟功能,如節(jié)能減排、調節(jié)財產和消費等。

  有些意見提出:這次草案將其定義為財產稅,但又按排氣量征稅,立法目的不明確,邏輯關系不清晰。如果是為了達到節(jié)能減排的目的,應用燃油稅調節(jié),切實體現(xiàn)多繳多開、少繳少開、不繳不開的公平原則。

  排氣量不應成唯一標準

  浙江網友“楊利偉”:應以車船價值為前提,再以發(fā)動機排量為參考收取。

  有些意見提出:現(xiàn)在汽車發(fā)動機上使用的渦輪增壓等先進技術,使排氣量大的車比排氣量小的車對能源消耗更少,對環(huán)境污染更小,建議將排氣量和價格結合起來考慮計稅依據(jù)。

  有些意見提出:車船稅如果是為了調節(jié)社會貧富差距,則不應以汽車排量而應以其價值為計稅依據(jù),價值越高,征稅越多。

  車船稅法草案征求意見結果

  ●主要意見

  A、草案有借節(jié)能減排之名,加重車主負擔之嫌 7.9%

  B、要求用燃油稅代替車船稅 7%

  C、要求按車船的價值計稅 5%

  D、要求將車船的排氣量和價值綜合計稅 1.6%

  E、要求直接聽取車主的意見 0.2%

  F、其他意見 78.3%

  ●主要態(tài)度

  A、贊成草案將行政法規(guī)上升為法律 36.77%

  B、要求對草案進行修改、降低稅負 54.62%

  C、反對制定車船稅法 8.61%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Ev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