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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讓“碳稅”懲罰海外投資者

2011-7-26 14:43 傅云威 【 】【打印】【我要糾錯

   根據澳大利亞政府近期公布的“碳稅”計劃細節(jié),碳排放價格確定為每噸23澳元(約合25.07美元),定于2012年7月1日正式實施,其征收范圍涉及約500家企業(yè)。這其中不乏在澳投資和經營的中資企業(yè)。

  至此,飽受爭議的“碳稅”計劃似乎到了“箭在弦上,不得不發(fā)”的地步。一些分析人士指出,如果澳大利亞相關部門不考慮相關中資企業(yè)的特殊情況和合理訴求,采取“一刀切”的方式推行“碳稅”,可能給相關項目、尤其是磁鐵礦項目帶來嚴重影響,并對當地投資、貿易和就業(yè)等諸多領域造成沖擊。

  據了解,目前不少中國鋼廠已在澳投資或興建磁鐵礦項目。較之赤鐵礦,磁鐵礦的原礦品位較低,須在澳本土經加工提高品位后方能出口,而這一過程能耗較高,碳排放量較大;不過,在煉鋼過程中,使用磁鐵礦的能耗低于赤鐵礦,從而減少了鋼鐵生產價值鏈的總體碳排放量。

  遺憾的是,澳大利亞相關部門迄今尚未承認磁鐵礦的上述“跨境”減排效果。對此,一位不愿姓名的駐澳中資企業(yè)負責人表示,如果決策者不考慮磁鐵礦在產業(yè)下游的節(jié)能特性以及全球減排效應,予以免稅或給予補貼,相關項目勢必面臨更大“碳稅”義務,從而處于競爭劣勢,這對相關企業(yè)無疑有失公允。

  他告訴新華社記者:“較之可直接開采出口的赤鐵礦,磁鐵礦投入高、利潤空間小,如果再加上‘碳稅’負擔,無疑會進一步加大投資風險,拉長投資回報周期,嚴重損害競爭力。”

  另外,著眼減排之際,“碳稅”決策者理應看到,磁鐵礦本身的建設和運營將給澳大利亞帶來大量就業(yè)機會和社會財富。磁鐵礦的開發(fā)將使目前澳鐵礦儲量提升34%,這將幫助擴大澳出口鐵礦產品的種類,進而增加其國際市場份額,同時為政府帶來大量稅收。

  由此可見,不論從減排措施的公允性,還是從社會經濟層面考慮,澳方在制定“碳稅”政策過程中,均應對磁鐵礦項目給予適當關注和補貼。

  自今年2月“碳稅”改革動議出爐以來,澳聯邦官員多次表示,“碳稅”公平合理,且不會威脅工人生計;如果澳大利亞不實行“碳稅”,將損害國際信譽。

  然而,如果“碳稅”缺乏全球視野,抹殺磁鐵礦等項目的減排特性,又何談“公平合理”?如果“碳稅”導致相關中資企業(yè)遭受不公待遇,并造成大量失業(yè),又何談“工人生計”?如果決策者無視海外投資者的合理訴求,又何談“國際信譽”?

  毋庸諱言,醞釀中的“碳稅”以及“礦產資源租賃稅”(MRRT)改革均體現了澳當局在礦業(yè)繁榮條件下,力圖夯實財政基礎、履行國際減排義務、促進可持續(xù)發(fā)展的美好初衷。然而,相關領域改革缺乏先例,現實情況敏感而繁復,稍有不慎即可能給投資者帶來不必要的損失,并直接損害澳大利亞作為投資目的地的聲譽。

  澳方應當清醒地認識到,中國市場是支撐澳經濟強勁增長的重要基礎,中國投資是促進澳相關產業(yè)持續(xù)發(fā)展的重要力量,唯有及時回應中資企業(yè)的基本關切,消減改革動議給投資環(huán)境帶來的不確定性,才能避免改革未動、人心浮動的局面,才能促進中澳經貿關系健康、穩(wěn)定發(fā)展。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兔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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