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商務部5月30日宣布初裁結果,認定中國向美國出口的應用級風塔得到中國政府補貼,補貼幅度為13.74%至26.00%。
美國商務部當天發(fā)表聲明說,基于補貼幅度的初裁結果,將通知美國海關對此類產品進口商征收相應的反補貼押金。按照美國商務部最新的貿易法執(zhí)法規(guī)定,從2011年11月2日起,涉案產品進口商在初裁結果公布后至反補貼稅令發(fā)布前需向海關支付現金押金。
按照美方程序,除美國商務部外,征收反補貼稅之前還需另一家貿易管理機構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作出裁決。按照最新日程,美國商務部將于2012年8月作出最終裁定,國際貿易委員會將于2012年9月作出終裁。如果美國商務部和國際貿易委員會都作出肯定性終裁,即認定從中國進口的此類產品將給美國相關產業(yè)造成實質性損害或威脅,美國商務部將要求海關對相關產品征收反補貼關稅。
美國風塔貿易聯合會去年12月29日向美國商務部提起申訴,要求對從中國進口的此類產品征收高達213.54%的反傾銷稅和額外的反補貼稅。按照原定計劃,美國商務部應分別在3月23日和6月6日就反補貼調查和反傾銷調查作出初步裁決。
應用級風塔是指支撐風力發(fā)電機和風車葉片的鋼架,高度至少50米且發(fā)電機裝機容量在100千瓦時以上。根據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提供的數據,2010年,美國共有12家廠商生產應用級風塔,提供工作崗位1695個,美國市場規(guī)模9.031億美元,進口占比達42.3%,加拿大、中國、墨西哥、越南、韓國和印度尼西亞是美國前幾位的進口來源地。根據美國商務部的數據,美國2011年從中國進口的此類產品價值約為2.22億美元。
今年以來,美國經濟復蘇進程依然緩慢,導致國內貿易保護主義抬頭。中國商務部曾表示,中美在新能源產業(yè)領域互有需求,應互利合作。中方認為美方此舉不利于中美新能源領域的進一步合作,也損害美國產業(yè)自身利益,更不符合全球共同應對氣候變化和能源安全挑戰(zhàn)的大趨勢。中方對此表示嚴重關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