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選申報法所得稅少繳1/3

來源: 編輯: 2005/05/30 09:45:37 字體:
  目前,許多市民除工資薪金外,還取得了其他合法的勞務報酬。稅務籌劃人士介紹,采用不同的支付方式納稅,所繳納的稅款也會有差異。選擇恰當?shù)闹Ц斗绞娇梢詭椭忻窈戏ü?jié)稅。

  例如,胡小姐7月-9月取得同一項目勞務收入60000元,有以下幾種納稅方式可供選擇。

  第一種方式是一次性申報納稅。稅法規(guī)定,勞務報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4000元的,定額減除費用800元;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按收入減除20%的費用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適用20%的比例稅率;如果納稅人一次應稅勞務報酬超過20000元,2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加征五成的稅收。如果胡小姐9月底將 60000元收入一次領取,則其應納稅所得額為60000×(1-20%)=48000元,應納個人所得稅為48000×30%-2000=12400 元。

  第二種方式是分次申報納稅。稅法規(guī)定,屬于一次收入的,以取得該項收入為一次,按次確定應納稅所得額;屬于同一項目連續(xù)性收入的,以一個月內(nèi)取得的收入為一次,據(jù)以確定應納稅所得額;如果支付間隔超過1個月,按每次收入額扣除法定費用后計算應納稅所得額,而間隔期不超過1個月的,則合并為一次扣除法定費用后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所以,納稅人合理安排納稅時間內(nèi)每月取得的勞務報酬,保持收入的均衡,很有講究。因為,勞務報酬個人所得稅經(jīng)過多次分攤,可以多次扣除法定的定額費用,減少每月的應納稅所得額,避免適用較高的稅率。

  胡小姐可與報酬支付方約定60000元分3次領取,每月一次,每次20000元,則胡小姐應繳納個人所得稅為20000×(1-20%)×20%×3=9600元,比一次性申報少納稅2800元。

  此外,由業(yè)主提供相關費用也能降低應納稅所得額。假設胡小姐7月-9月開支交通、食宿等費用9000元,平均每月3000元,由業(yè)主代為支付,則胡小姐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為(僅按分次取得收入計算):(20000-3000)×(1-20%)×20%×3=8160元,比第二種方式還少1440 元。比第一種方式少繳34%,也就是1/3的稅款。

  稅務籌劃人員提醒,雖然對于勞務報酬收入,納稅人通過籌劃可降低個人所得稅稅負,但關鍵是在簽訂勞務合同時,應約定領取報酬的數(shù)額和次數(shù),明確相關費用由業(yè)主承擔等,否則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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