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稅的會計處理――房產稅的減稅、免稅

來源: (正保會計網校版權所有 嚴禁轉載) 編輯: 2003/04/10 13:06:58 字體:
  依照稅法規(guī)定,下列房產免繳房產稅:

  (一)國家機關、人民團體、軍隊自用的辦公用房和公務用房。"人民團體"是指經國務院授權的政府部門批準設立或登記備案并由國家撥付行政事業(yè)費的各種社會團體。

 ?。ǘ┯韶斦块T撥付事業(yè)經費的單位自用房產。對企業(yè)辦的各類學校、醫(yī)院、托兒所、幼兒園自用的房產,也可比照由國家財政部門撥付事業(yè)經費的單位自用的房產,免繳房產稅。

  (三)宗教寺廟、公園、名勝古跡自用的房產。但對公園、名勝古跡中附設的營業(yè)單位,如影劇院、飲食部、茶社、照像館等所使用的房產及出租的房產,應照章繳納房產稅。

 ?。ㄋ模﹤€人所有非營業(yè)用的房產。

 ?。ㄎ澹┙涁斦颗鷾拭舛惖钠渌慨a。

  此外,為了適應不同地區(qū)的情況,還規(guī)定納稅人納稅確有困難的,可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定期減征或免征房產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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