鑒于美國公司暴露的嚴重財務欺詐問題,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不久前已通過一項改革股票期權記賬方式的草案,要求該機構管束國的上市公司從2004年起把公司股票期權列入經營開支。1999年以來,我國部分上市公司也開始使用股票期權作為企業(yè)經理人員或技術骨干的報酬方式。如何借鑒國際會計準則制定機構的做法,規(guī)范我國企業(yè)股票期權會計處理,對我國企業(yè)和準則制定機構具有重大意義。本文結合美國會計準則,探討適合我國企業(yè)股票期權的會計處理方法。
股票期權是指標的物為股票的一種期權,分為買入式期權和賣出式期權。作為報酬支付方式的股票期權是一種買入式期權又稱為經營者股票期權,即公司給予職工在特定的期限內以規(guī)定的價格購買公司一定數量的普通股的權利。它一般包括授予對象、授予的股票數量、授予日、執(zhí)行價格、權力獲得期、執(zhí)行日和執(zhí)行方式等要素。經營者股票期權按照其在授權日執(zhí)行價格和授予數量是否固定分為固定型股票期權和可變動股票期權。凡是在授權日就明確執(zhí)行價格和授予數量的屬于固定型股票期權;而在授權日不明確執(zhí)行價格或授予數量的,或兩者都不明確的為可變動股票期權。按照其形式不同可分為三種:現金行權、無現金行權、和無現金行權并出售。所謂現金行權是指個人以執(zhí)行價格向公司支付行權費用,從而獲得股票、以后再伺機出售變現獲利。無現金行權是指個人不需要現金支付行權費用,而是公司將市價與執(zhí)行價之間的差額折合為公司的股票交給期權持有者。無現金行權并出售也叫股票溢價權,是指公司直接將股票市價與執(zhí)行價之間的差額支付給期權持有者。
經營者股票期權會計涉及的問題和爭論較多,主要包括:股票期權是否需要在表內核算,如果納入表內核算,那么補償費用應于何時確認,如何計量,應分攤到哪些期間,即股票期權的表內核算主要是補償費用的處理問題。所謂補償費用,是指公司向經理及員工發(fā)放股票期權代替薪金所實際承擔的費用,也就是公司接受經理及員工的相應勞務而支付的金額。下面就股票期權的這幾個問題進行探討。
一、經營者股票期權的會計確認
一般來說,會計確認要滿足確認的項目符合相關會計要素的定義,可予以計量,具有相關性與可靠性等標準。從經營者股票期權的可計量情況來看,1995年美國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FASB)建議將股票期權的行權價格與行權股數都確定的日期作為計量日。因為在這一天,經營者股票期權的各種條款都已確定,其公允價值可以計算出來,且從這一天起,對經理人的激勵作用開始發(fā)揮。這樣,對于固定型股票期權,贈予日就是計量日,而對于可變型股票期權,計量日則是在贈予日之后,為股票期權的行權價格與行權股數都能確定的日期。至于股票期權在計量日的變化,可以在變化真正發(fā)生時做出調整,這些未來的可能性并不意味著計量日當天的條款是不確定的。
在股票期權納入表內核算的前提下,考慮確認補償費用的時間。美國會計準則委員會于1972年公布意見稿NO.25《對職工發(fā)股的會計處理》認為,補償費用應在雇員有權認購的股數以及期權或行權均知道的第一天確認,這一天對于大部分期權來說是期權授予日,而對某些期權來說則是期權行使日。美國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于1995年10月公布的第123號準則(以下簡稱123號準則)《股票補償的會計處理》認為,在采用公允價值計量時,補償費用應于期權賦予日確認。筆者認為,以股票期權給予日作為股票補償費用確定日,相對要合理一些。因為補償費用相當于經理及員工這部分勞務的薪金,從這個日期起,相關的雇員就獲得了行使期權的權利,相對應的這部分股票,企業(yè)是不能隨意處置的,而且雇員也因為這個權利開始為公司提供勞務。根據收入費用配比原則,應當在這個日期確認。
二、經營者股票期權的會計計量
從美國的情況看,股票期權的計量方法有兩種。一種是內在價值法。它是美國會計準則委員會在第25號意見書中提出的方法。內在價值是指企業(yè)股票市價超過行權價的差額,差額越大,股票期權的內在價值越高;反之,差額越小,其內在價值就越低。在應用中分兩種情況。第一是公司事前可以確定股票期權給予日員工認購期權數和行權價格即固定型股票期權,這時股票期權價值衡量日就是股票期權給予日,則股票價值=(衡量日股票市場價格-行權價格)×股票期權數量。第二,公司事前無法確定股票期權給予日員工認購期權數和行權價格即可變動股票期權,這時衡量日就不是給予日,股票期權價值應從給予日起至每年末予以估計,股票期權價值=(每年末股票價格-估計或已確定行權價格)×估計或已確認股票期權數。第一年估計期權價值在持有人服務年限內攤銷,第二年再估計時,如果與第一年估計的有差異,則按會計估計未來適用法處理,直至認購股票期權和行權價格均確定時,再一并調整股票期權總價值。其會計處理程序比較繁瑣。就理論而言,內在價值法下,如果股票期權的種類不同,其會計處理方法也不同,會計處理不僅缺乏內在的邏輯一致性,而且難以適應復雜的股票期權和其他衍生金融工具。因此,內在價值法遭到各方面的批評。
鑒于內在價值法的不足,美國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發(fā)布的123號準則建議采用公允價值法。所謂的公允價值是指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況的交易雙方自愿據以進行資產交換或負債清償的金額。股票期權的公允價值一般采用著名的“布萊克。斯考來斯期權定價模型(Black一scholes option pricing model)”計算確定,而且一經確定,就不再發(fā)生變化。因此,會計期末不必對股票期權進行調整,避免了內在價值法下按照不同類型的股票期權進行不同處理的混亂狀況,具有內在一致性。從發(fā)展的角度看,公允價值法的適用范圍廣泛,它不僅適用于股票期權,也適用于其他衍生金融工具。但這種方法下,企業(yè)往往要確認一大筆費用,這在一定程度上會對企業(yè)尤其是一些高科技企業(yè)的利潤形成不利影響。因此,公允價值法遭到了來自微軟等大型高科技公司的強烈反對。就目前美國的現實狀況而言,運用公允價值法的企業(yè)占據多數。
筆者以為,經營者股票期權按公允價值法進行處理是發(fā)展趨勢,但與我國目前的經濟環(huán)境不完全適應,待條件成熟時可以采用。如果目前就用,務必科學合理地確定股票期權的公允價值,否則,可能導致會計信息失真,F階段我國企業(yè)可采用內在價值法進行會計處理,如果股價低于行權價,說明股票期權的內在價值為零,不存在補償,所以不必進行會計處理,如果股價高于行權價,其差額則應預提作為費用,并在以后的服務期間平均攤銷轉為費用,待行權以后,將期權轉為股本。如果是不確定的股票期權,由于在授權日行權價不確定,所以授權日不是計量日,不必進行會計處理。但在資產負債表日,應以股價為基礎,估計費用,并記錄期權,以后逐期進行攤銷,直到計量日,才能調整確認預提費用,并將余額在剩下的服務期內攤銷,并在行權后,將期權轉為股本。
這種方法比較容易掌握,也適應我國目前實行的股票期權類型(主要是固定的和不確定的兩種)以及我國國有控股企業(yè)比較多,股票市場又不十分完善,股票期權公允價值的確定還不太規(guī)范的經濟環(huán)境。但當股價變化較大時,會計調整比較多,容易出現差錯,還可能給某些企業(yè)操縱利潤帶來方便。
三、經營者股票期權的披露
我國證監(jiān)會發(fā)布的《關于公開發(fā)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的內容與格式準則第二號》中,明確要求披露高級管理人員的報酬,要求以公司的支付為限,披露包括貨幣形式、實物形式和其他形式獲得的工資、獎金、福利、特殊待遇等信息。根據此要求,經營者股票期權應當在年度報告中予以充分披露。實施股票期權計劃的公司需在財務報告中披露以下幾方面的信息
1.股票期權會計核算所采用的會計政策和方法。
2.股票期權的詳細計劃,包括該計劃規(guī)定的一般授權原則及條文,例如被授權資格及行使股票期權資格的要求、股票期權行權期的最長時限、已批準用于發(fā)行有關股票期權的股票或其他證券的數量。
3.下列各類股票期權的數量和以加權平均法計算的執(zhí)行價格:年初發(fā)行在外的股票期權、年末發(fā)行在外的股票期權、年末可立刻行使的股票期權、本年度經授權可發(fā)行的股票期權、本年度已行使的股票期權、本年度撤銷的股票期權、本年度過期失效的股票期權等。
4.由于股票補償性計劃所產生并在損益表中確認的總補償費用支出。本年度被授權的股票期權在授權日公充價格以加權平均法計算的總額,如果某些股票期權的行使價格與股票授權日市價不一致,則應按以下三種不同類別分別披露其加權平均的行使價格和加權平均的公允價格:當行使價格等于、大于或小于該股票在授權日的市價。
5.本年度為估算股票期權的公允價格所選用的方法和重要假設的描述,包括以下用加權平均計算所得到的信息:無風險利率、預計有效期限、預計股價波動、預計股利等。
6.對于最近期的資產負債表日的發(fā)行在外的股票期權,須披露其行使價的范圍以及加權平均的剩余行使期限。如果行使價格的范圍很大,比如最高的行使價格超過最低行使價格的150%,行使價格就被劃分為不同的范圍組別,以便能有效的評估可能因行使股票期權而發(fā)行的新增股票的數量和時間及在行使股票期權時能收到的現金。須披露的信息按每個不同的范圍組別分別列示如下:發(fā)行在外的股票期權的數量、加權平均行使價、加權平均剩余行使期限;目前可立刻行使的股票期權的數量、加權平均行使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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