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鹽專營廢除 人頭稅已無市場
近日政府決定廢除食鹽專營制度,食鹽進入普通商品之列,從春秋齊桓公開始的食鹽專營又一次畫上句號。
也就是說,政府已下決心不再以食鹽安全為由進行專營,兩千年來食鹽專營存在的理由是為政府籌措資金。
食鹽利于在生產源頭管控,關鍵是人人必需,將稅嫁接在食鹽之上,民眾避免不了被征稅,又對稅收不敏感,實在是一個好方法。這類似人頭稅,有多少人吃鹽就要多少人交稅,公平合理。
這種稅收也很少有人能逃得脫,比如我們眾多回憶革命先烈艱苦戰(zhàn)斗的故事提到敵軍封鎖解放區(qū),食鹽很難獲得,其實獲得的食鹽里面也含了稅收。既然有稅收,售價自然就比生產成本高許多,私鹽就有了價格優(yōu)勢,歷代都有靠私鹽生存者,生生不息。至今還是這樣,不少賣腌菜者就用工業(yè)鹽,鄉(xiāng)下至今還有沒有加工過的粗鹽。
食鹽也有不是專營的時候,非專營之時,食鹽則掌控在地方豪強之手,賺取巨利,也難怪中央政府會眼紅。公用事業(yè)一向比較容易賺錢,這就好比現(xiàn)在的水、電、燃氣,漲了價格消費者也沒辦法。
古時不少商品上都含有稅,比如酒稅、茶稅、鹽稅、絲綢稅,但即使如此,經營者依然可以賺到錢,因為這些商品增加的成本很容易轉嫁到消費者頭上,對鹽、茶的專賣造就了如晉商、徽商這樣的商幫。
但是現(xiàn)在這些商品稅收已微乎其微。魏晉南北朝時期,鹽稅占國家財政收入的80%甚至90%以上,解放初占5.49%,2006年只占0.04%。這并不是因為絕對額太小,而是因為食物在消費中比重越來越小,而食鹽的比重更小?,F(xiàn)在一個人一年食鹽消費大概只有12元。這也是富起來的一種表現(xiàn)。
在這種情況下,當然還可以通過提高食鹽價格來增加稅收,讓食鹽重新成為征稅主力,但是這會讓私鹽利潤更加豐厚,增加管制成本。另外更為關鍵的是,人頭稅已不得人心,按照財產、所得和增值來收稅,讓有能力者承擔更多責任才是大方向。
國家已不用仰仗食鹽征稅,而食鹽還有專營之名,一種商品專營是由于防止疾病,本身就站不住腳也缺乏先例。食鹽專營造成了許多矛盾,比如生產環(huán)節(jié)指責流通環(huán)節(jié)利潤過于豐厚,官鹽指責民鹽造假。
如今食鹽可以自由競爭,大家各忙各的,靠本事吃飯,沒搶到飯吃也無話可說。食鹽生產企業(yè)自然會因此受益,但受益程度待考,因為食鹽生產并非有難度的技術,以前認為批發(fā)價過低,不過是認為流通環(huán)節(jié)的利潤更高而已,從報表上看,生產環(huán)節(jié)利潤尚可。官辦鹽的利潤肯定會受影響,想進入流通渠道的民營資本倒是會因此受益。
也有人擔心食鹽管制解除后,行業(yè)會出現(xiàn)質量問題。美國限酒令之后私酒盛行,質量層次不齊,黑社會寄生其中,后來放開限酒令,問題反而少了很多。食鹽放開后,估計問題同樣會變少。
當然,未來還會有許多商品上加有稅收,但是都會更有針對性。比如歐美國家對煙草課以重稅,更多是為了懲罰,也是一種價格調節(jié)機制,借助價格提升減少消費量,從而控制煙葉危害。中國也有高額煙草稅,煙草稅的重要性早超過食鹽。將養(yǎng)路費加在汽油中,用得多的人多交,用得少的人少交,而且征收起來方便,在交易中直接完成,減少征收成本,減少監(jiān)管漏洞。這些類似鹽稅的征收方式,還會發(fā)揮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