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買產(chǎn)品用于開展保險業(yè)務時贈送,增值稅是否視同銷售
【問題】
河北的保險公司購買產(chǎn)品用于開展保險業(yè)務時贈送,增值稅是否視同銷售?
【答案】
不需要視同銷售。參考《河北省國家稅務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改增有關政策問題的解答(之五))
十三、關于保險公司銷售保險時贈送促銷品征收增值稅問題
保險公司銷售保險時,附帶贈送客戶的促銷品,如刀具、加油卡等貨物,不按視同銷售處理。
【問題】
河北的保險公司購買產(chǎn)品用于開展保險業(yè)務時贈送,增值稅是否視同銷售?
【答案】
不需要視同銷售。參考《河北省國家稅務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改增有關政策問題的解答(之五))
十三、關于保險公司銷售保險時贈送促銷品征收增值稅問題
保險公司銷售保險時,附帶贈送客戶的促銷品,如刀具、加油卡等貨物,不按視同銷售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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