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的房產選擇簡易計稅,換房東合同重新簽訂還可以簡易計稅嗎
2016年之前租取得的取得房產,出租時選擇簡易計稅,2022年換房東,合同重新簽訂,還可以適用簡易計稅嗎?
參考河北、江西等地方稅務局答復“對于不動產轉出租的,按前一次租賃合同的簽訂時間確定不動產“取得”時間,即:一般納稅人將2016年4月30日之前租入的不動產對外轉租的,可選擇簡易辦法征稅;將5月1日之后租入的不動產對外轉租的,不能選擇簡易辦法征稅。”
所以,租入不動產的合同是2022年簽訂的,那轉租不動產不適用簡易計稅辦法。
2016年之前租取得的取得房產,出租時選擇簡易計稅,2022年換房東,合同重新簽訂,還可以適用簡易計稅嗎?
參考河北、江西等地方稅務局答復“對于不動產轉出租的,按前一次租賃合同的簽訂時間確定不動產“取得”時間,即:一般納稅人將2016年4月30日之前租入的不動產對外轉租的,可選擇簡易辦法征稅;將5月1日之后租入的不動產對外轉租的,不能選擇簡易辦法征稅。”
所以,租入不動產的合同是2022年簽訂的,那轉租不動產不適用簡易計稅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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