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閑置客運車輛帶司機包給其他公司,是否可以適用簡易計稅
一般納稅人客運運輸公司將閑置客運車輛帶司機包給其他公司上下班接送員工,是否可以適用簡易計稅?
財稅【2016】36號附件2《營業(yè)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有關(guān)事項的規(guī)定》明確,公共交通運輸服務(wù),包括輪客渡、公交客運、地鐵、城市輕軌、出租車、長途客運、班車。
包車給其他單位作為上下班班車,屬于公共交通運輸服務(wù),可以適用簡易計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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