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日前從市地方稅務局獲悉,從本月至3月31日,本市受理2013年度年所得12萬元以上和兩處或者兩處以上取得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申報。今年地稅部門還針對部分納稅人制作了“免填單”《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申報表》,在發(fā)放年度個稅完稅證明時,與《稅務事項通知書》一并送達納稅人。
據(jù)介紹,市地稅部門梳理2013年度個人所得稅申報信息,制作《2013年度年所得12萬元以上自行納稅申報指南》、根據(jù)納稅人扣繳申報信息,核算并郵寄兩處或兩處以上取得所得納稅人納稅申報“免填單”。納稅人收到《稅務事項通知書》和“免填單”《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申報表》后,應及時核實情況。若確屬2013年度年所得12萬元以上或取得兩處以上工資、薪金所得納稅人,應于2014年3月31日前辦理自行納稅申報。納稅人對“免填單”《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申報表》相關(guān)信息核對無誤并簽章后,可直接申報并補繳稅款;若“免填單”《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申報表》與實際情況不符,可依據(jù)實際情況自行填報,經(jīng)稅務機關(guān)核實后,申報補繳稅款;若個人未取得兩處或者兩處以上工資、薪金所得,只需填寫《未取得兩處或兩處以上工薪所得聲明》,地稅機關(guān)將以此為線索對相關(guān)單位進行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