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納稅人勞務發(fā)票稅點是多少
廣義的勞務是指以勞動形式為他人提供某種特殊使用價值的活動。這種勞動不是以實物形式,而是以勞動形式來提供。
但增值稅政策中的勞務,僅指加工和修理修配勞務。加工,是指受托加工貨物,即委托方提供原料及主要材料,受托方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制造貨物并收取加工費的業(yè)務。修理修配,是指受托對損傷和喪失功能的貨物進行修復,使其恢復原狀和功能的業(yè)務。
我們廣義勞務中還包括建筑勞務、勞務外包,在增值稅政策中,卻并不屬于勞務,而分別屬于“建筑服務、人力資源服務”,他們的適用稅率也是大不相同。
人力資源服務
01
人力資源服務,是指提供公共就業(yè)、勞務派遣、人才委托招聘、勞動力外包等服務的業(yè)務活動。
02
建筑服務
建筑服務,是指各類建筑物、構筑物及其附屬設施的建造、修繕、裝飾,線路、管道、設備、設施等的安裝以及其他工程作業(yè)的業(yè)務活動。包括工程服務、安裝服務、修繕服務、裝飾服務和其他建筑服務。
稅法對這些勞務的稅率規(guī)定是怎樣的呢?
政策依據(jù)
01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
第二條 增值稅稅率:
(一)納稅人銷售貨物、勞務、有形動產(chǎn)租賃服務或者進口貨物,除本條第二項、第四項、第五項另有規(guī)定外,稅率為17%。
(二)納稅人銷售交通運輸、郵政、基礎電信、建筑、不動產(chǎn)租賃服務,銷售不動產(chǎn),轉(zhuǎn)讓土地使用權,銷售或者進口下列貨物,稅率為11%:
(三)納稅人銷售服務、無形資產(chǎn),除本條第一項、第二項、第五項另有規(guī)定外,稅率為6%。
02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調(diào)整增值稅稅率的通知》財稅〔2018〕32號
一、納稅人發(fā)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或者進口貨物,原適用17%和11%稅率的,稅率分別調(diào)整為16%、10%。
03
《關于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39號)
一、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以下稱納稅人)發(fā)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或者進口貨物,原適用16%稅率的,稅率調(diào)整為13%;原適用10%稅率的,稅率調(diào)整為9%。
根據(jù)以上規(guī)定可知:建筑服務的稅率9%;
加工修理修配勞務的稅率是13%;
提供人力資源服務-勞務費稅率是6%;
總結(jié)
1
一般情況下,汽車修理廠提供的勞務費適用稅率13%;
2
與建筑工程相關的勞務費一般計稅適用稅率9%、簡易計稅3%。
3
人力資源公司提供的勞務一般計稅適用稅率6%、簡易計稅5%。
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