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匯證明需要提交哪些資料備案
【問題】
付匯證明需要提交哪些資料備案
【答復】
根據(jù)《國家稅務總局 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服務貿(mào)易等項目對外支付稅務備案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國家稅務總局 國家外匯管理局公告2013年第40號)文件規(guī)定,境內(nèi)機構和個人(以下稱備案人)在辦理對外支付稅務備案時,應向主管國稅機關提交加蓋公章的合同(協(xié)議)或相關交易憑證復印件(外文文本應同時附送中文譯本),并填報《服務貿(mào)易等項目對外支付稅務備案表》(一式三份,以下簡稱《備案表》,見附件1)。同一筆合同需要多次對外支付的,備案人須在每次付匯前辦理稅務備案手續(xù),但只需在首次付匯備案時提交合同(協(xié)議)或相關交易憑證復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