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財稅實務 高薪就業(yè) 學歷教育
APP下載
APP下載新用戶掃碼下載
立享專屬優(yōu)惠

安卓版本:8.7.50 蘋果版本:8.7.50

開發(fā)者: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應用涉及權限:查看權限>

APP隱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線:點擊下載>

實物返利購買方的稅會處理

來源: 正保會計網校 編輯:qizhenzhen 2022/09/29 10:27:43 字體:

在實務中,經常存在實物返利,即對于購買方在一定時期內累計購買貨物達到一定數量,或者由于市場價格下降等原因,銷貨方給予購貨方相應的實物返利優(yōu)惠或補償。我們已經探討了新收入準則實施后,銷售方對于實物返利的會計處理和稅務處理。本次,我們一起來看看購買方對于實物返利的稅會處理。


一、實物返利購買方的會計處理


  

購入的貨物全部銷售或購入材料生產的產成品全部銷售

.01

實物返利,對于購買方來說,在收到貨物入庫時按雙方約定的成交價格(即未扣除返利部分)入庫,只有在達到返利條件時才進行賬務處理,這點是與銷售方的賬務處理是不同的,銷售方是在確認銷售時,返利部分屬于可變對價,不確認銷售收入。
實務中,當購買方達到約定的返利條件時,購入的貨物可能已經全部出售,確認了收入并結轉了成本;或購入的材料已經領用用于生產產品,產品已經全部對外出售,因此,對于實物返利,購買方首先沖減已售貨物的成本,同時,對于收到的實物,增加庫存。具體分錄如下:
1)收到紅字增值稅發(fā)票,沖減已售貨物成本
借:應付賬款
     貸:主營業(yè)務成本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2)收到實物返利
借:庫存商品(或原材料等相關科目)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應付賬款


購入的貨物未全部銷售

.02

實務中,當購買方達到約定的返利條件時,購入的貨物部分出售,部分未出售,對于實物返利,購買方應根據已售貨物部分沖減已售貨物的成本,未售的貨物部分,沖減存貨成本;同時,對于收到的實物,增加庫存。具體分錄如下:
1)收到紅字增值稅發(fā)票,沖減已售貨物成本和存貨成本
借:應付賬款
     貸:主營業(yè)務成本 
     貸:庫存商品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2)收到實物返利
借:庫存商品(或原材料等相關科目)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應付賬款


購入的材料用于生產的產品全部完工入庫但未全部銷售

.03

實務中,當購買方達到約定的返利條件時,購入的材料生產部門已經全部領用,且生產的產成品全部完工入庫,但是產品部分出售,對于實物返利,購買方應根據已售產成品部分沖減已售產成品的成本,未售的產成品部分,沖減存貨成本。同時,對于收到的實物,增加庫存。具體分錄如下:
1)收到紅字增值稅發(fā)票,沖減已售貨物成本和存貨成本
借:應付賬款
     貸:主營業(yè)務成本 
     貸:產成品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2)收到實物返利
借:庫存商品(或原材料等相關科目)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應付賬款


   

 購入的材料全部領用但產品未全部完工

.04

實務中,當購買方達到約定的返利條件時,購入的材料生產部門已經全部領用,但生產的成品未全部完工入庫,且產成品部分出售,對于實物返利,購買方應根據已售產成品部分沖減已售產成品的成本;未售的產成品部分和在產品部分,沖減存貨成本。同時,對于收到的實物,增加庫存。具體分錄如下:
1)收到紅字增值稅發(fā)票,沖減已售貨物成本和存貨成本
借:應付賬款
     貸:主營業(yè)務成本 
     貸:產成品  
     貸:生產成本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2)收到實物返利
借:庫存商品(或原材料等相關科目)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應付賬款



購入的材料用于生產產品但未全部領用

.05

實務中,當購買方達到約定的返利條件時,購入的材料生產部門部分領用,生產的產品未全部完工入庫,且產成品部分出售,對于實物返利,購買方應根據已售產成品部分沖減已售產成品的成本;未售的產成品部分、未完工的在產品和未領用的材料,沖減存貨成本。同時,對于收到的實物,增加庫存。具體分錄如下:
1)收到紅字增值稅發(fā)票,沖減已售貨物成本和存貨成本
借:應付賬款
     貸:主營業(yè)務成本 
     貸:產成品  
     貸:生產成本
     貸:原材料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2)收到實物返利
借:庫存商品(或原材料等相關科目)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應付賬款


二、實物返利購買方的稅務處理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納稅人折扣折讓行為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6〕1279號)規(guī)定,納稅人銷售貨物并向購買方開具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后,由于購貨方在一定時期內累計購買貨物達到一定數量,或者由于市場價格下降等原因,銷貨方給予購貨方相應的價格優(yōu)惠或補償等折扣、折讓行為,銷貨方可按現行《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使用規(guī)定》的有關規(guī)定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fā)票。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紅字增值稅發(fā)票開具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47號)第一條規(guī)定,購買方取得專用發(fā)票已用于申報抵扣的,購買方可在增值稅發(fā)票管理新系統中填開并上傳《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信息表》(以下簡稱《信息表》),在填開《信息表》時不填寫相對應的藍字專用發(fā)票信息,應暫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稅稅額從當期進項稅額中轉出,待取得銷售方開具的紅字專用發(fā)票后,與《信息表》一并作為記賬憑證。

  購買方取得專用發(fā)票未用于申報抵扣、但發(fā)票聯或抵扣聯無法退回的,購買方填開《信息表》時應填寫相對應的藍字專用發(fā)票信息。

  作者:裴老師(正保會計網校答疑專家)

免費試聽

  • 科技研發(fā)企業(yè)財稅管控與經營管理

    科技研發(fā)企業(yè)財稅管控與經營管理免費聽

  • 多維協同聯動構建新時代財會監(jiān)督體系

    多維協同聯動構建新時代財會監(jiān)督體系免費聽

  • 中國18稅種詳解與實務應用

    中國18稅種詳解與實務應用免費聽

  • 證券專業(yè)與股市投資

    證券專業(yè)與股市投資免費聽

限時免費資料

  • 每日新聞/問答

    每日新聞/問答

  • 每周稅訊速遞

    每周稅訊速遞

  • 月度法規(guī)匯編

    月度法規(guī)匯編

  • 年度法規(guī)匯編

    年度法規(guī)匯編

  • 增值稅匯編

    增值稅匯編

  • 所得稅匯編

    所得稅匯編

掃碼關注我們

掃碼找組織

回到頂部
折疊
網站地圖

Copyright © 2000 - m.jnjuyue.cn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備20012371號-7 出版物經營許可證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4445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