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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納稅人采用一般計稅方式銷售2016年4月30日前購入的不動產(chǎn),預繳跟申報時稅額分別怎么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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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一般納稅人銷售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動產(chǎn),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減去該項不動產(chǎn)購置原價或者取得不動產(chǎn)時的作價后的余額為銷售額,按照5%的征收率計算應(yīng)納稅額。納稅人應(yīng)按照上述計稅方法在不動產(chǎn)所在地預繳稅款后,向機構(gòu)所在地主管稅務(wù)機關(guān)進行納稅申報。
2019 10/08 2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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