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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初級會計職稱考試《經(jīng)濟法基礎(chǔ)》第二章 勞動合同法律制度
知識點七、勞動合同的效力(掌握)
(一)勞動合同的生效
1.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xié)商一致,并經(jīng)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
2.除特殊情況外,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生效,具有法律約束力。
(二)無效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成立≠勞動合同生效≠勞動關(guān)系建立
下列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
1.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2.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quán)利的;
3.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強制性規(guī)定的。
對勞動合同的無效或者部分無效有爭議的,由勞動爭議仲裁機構(gòu)或者人民法院確認。
(三)無效勞動合同的法律后果
1.無效勞動合同,從訂立時起就沒有法律約束力。勞動合同部分無效,不影響其他部分效力的。
2.勞動合同被確認無效,勞動者已付出勞動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勞動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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