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職稱考試《中級經濟法》難點解析:進項稅額轉出兩種情形
很多學員在學習時總會遇到一個問題,就是進項稅轉出時有時“÷(1-n% )”,有時又不需要,是答案錯了?還是我記錯了?其實弄清楚進項稅轉出的兩種情形,就不會有這種疑問了。 咱們來看一下如何區(qū)分這兩種情形。
1、作進項稅轉出時不需要“÷(1-n%)”的情形
這種情形適用于以票抵扣的進項稅。例如購買貨物取得專用發(fā)票銷售額100萬元,進項 稅額17萬元,計入成本的金額是100萬元,這100萬元也是計算增值稅的依據。所以在計算進項稅額轉出時,直接用 100×17%即可。
2、作進項稅轉出時需要“÷(1-n%)”的情形
這種情形適用于計算抵扣的進項稅,包括運費和收購免稅農產品。運費、收購農產品計 入成本的是普通發(fā)票上的金額×(1-7%)或收購金額×(1-13%),所以在得知成本的情況下計算進項稅 額轉出時要還原為普通發(fā)票上的金額或收購金額,即成本÷(1-7%)×7%或成本÷(1-13%) ×13%。
如何抵扣進項稅,就如何轉出進項稅。
您看:農產品是計算抵扣進項稅。原材料是按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來抵扣進項稅。
農產品:一般納稅人購入免稅農產品,憑支付的金額A直接乘以13%計算出進項稅,實 際計入農產品成本的是A×87%,因此計算進項稅額轉出時,要先將成本還原成買價,再乘以13%計算進項稅額轉 出數。比如,購入免稅農產品,支付買價100萬元,進項稅13萬元,農產品入賬成本87萬元。如果該批農產品作進項稅 額轉出,轉出額=87÷87%×13%。
原材料:是購入時按發(fā)票上注明的價款及稅款來抵扣進項稅。例如,購入原材料,取得 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上注明價款100元,增值稅17元。100元價款全部計入成本。那么,做進項稅額轉出時,可以用成本的 100乘以17%得出進項稅轉出額為17元。
所以說,運費,是要“÷(1-7%)”來計算進項稅轉出,農產品也 是要“÷(1-13%)”來計算進項稅轉出,而原材料的進項稅轉出,直接乘就可以,不需要 “÷(1-n%)”。
正保會計網校學員 果不其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