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近來社會上有關開征物業(yè)稅的疑問,建設部政策研究中心主任陳淮指出,我國早晚一定要征物業(yè)稅。陳淮是在昨天下午“中國財富論壇”上做《物業(yè)稅:為什么征和怎樣征?》的報告中作上述表示的。陳淮說,市場經濟有一個原則,有資產就要征稅。
人一輩子有兩件必做之事:納稅和死亡,這句經典名言想來已經為大家所熟悉。因此,對征稅筆者并不反對;但是如果無視國情和民意,如果不傾聽并權衡不同意見加以取舍,而一意孤行,則無意中流露出了惟我獨尊的精英話語壟斷,而這樣的話語壟斷正是制定公共政策的大敵。
“一定要征物業(yè)稅”,是因為市場經濟有一個原則,有資產就要征稅。這個觀點實在不值一駁:2006年2月13日《南方都市報》刊登吳向宏的文章《中國國情不同 繳納物業(yè)稅是國人的神圣義務嗎》,已經把這個觀點批駁得體無完膚————國際慣例是,只有對公民擁有財產權的某種資產,才談得上征收財產稅,而中國老百姓房產中最核心的那部分資產——土地——是國有的,住宅土地出讓的使用期限是70年,只要你還是中國人,你就不可能“擁有”任何房產,因為你擁有的只是70年的使用權;而這篇文章正是針對陳淮主任2月11日的觀點而發(fā)的。
我想,作為建設部政策研究中心主任,一個專司研究公共政策、向上級出謀劃策、為百姓謀福利的的官員,如果說陳主任沒看到這篇文章,那可真是兩耳不聞窗外事,一心關在屋里閉門造車了。若是這樣,能研究出什么好政策?還有一種情況是陳主任看到了,但不贊同,以為自己的觀點是正確的——他確實有自己的“理由”。姑且不管他的理由是否成立,只要考慮到中國公民并沒有真正的土地、房屋等不動產,那么物業(yè)稅的征收就是沙灘上蓋房子,失去了根基——因為財產的主人是國家,你去向國家要吧。
明明有合理的分析和建議,但主管研究的官員卻不采納,依舊我行我素,這就叫人難免心生疑竇——這樣的官員為什么還能官位穩(wěn)定?要知道立法是一件嚴肅的大事,事關全體國民福祉埃說到立法,就難免想到利息稅存廢之爭。現在利息稅已經徹底失去了鼓勵消費、刺激投資的作用,不但如此,還變相地侵害了窮人的利益——由于通貨膨脹和利息稅,百姓存錢已經吃虧了。這種情況下,為什么還不遲遲取消利息稅呢?再聯想到某些主流經濟學家一再聲稱改革使官員利益受損,房價之高是由市場決定的等,我就私自忖度,所有這些都是精英話語權在作祟——我一旦身為精英人士,就永遠正確,哪怕錯了,也要“固執(zhí)己見”,承認錯誤?多掉價!